致全市经营主体的一封信

04-22 10:22

全市各经营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涉及企业的检查,吉林省深化了一体化行政检查的智能备案管理。除交警路面执勤执法、城市综合管理执法等不确定被检查对象的行政执法检查外,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的其他行政检查必须全面应用“涉及企业的行政检查备案”App 。


手机亮证:如果检查人员不能提供或不能提供“涉企行政检查备案”APP中的电子执法证件,您有权拒绝接受检查,并拨打0431-76212342进行检举。


2.扫描代码进行检查:检查人员提供电子执法证书后,应扫描电子执法证书页面的二维码并仔细核实。如果执法人员在检查现场没有正当理由没有“亮码”核实,或者实际检查人员身份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或者实际检查事项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您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检查后评估:检查结束后,您可以通过“吉事办”小程序查询检查结果,对检查行为进行匿名评估。


勇于维权:如果检查人员出现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等情况,请及时拨打0431-76212342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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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公主岭市商业环境建设办公室)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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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致全市经营主体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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