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降机噪音扰人睡眠,谁来承担责任?

梁心慈 作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现代住宅在规划时为所有居民安装了电梯设备。但是电梯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噪音,噪音过大可能会导致分歧。近日,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电梯噪音引发的排除障碍纠纷案件,有效保障了群众的安宁。
王某是某商住一体两用型公寓小区的业主,其卧室与电梯井只有一面墙隔开。开发商在卧室里安装了隔音板,但是电梯井内和电梯本身没有进行有效的隔音减震处理,导致隔音效果不佳。入住后,王某屡遭电梯噪音困扰,给他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王某多次向小区物业反映问题,但一直未能清除电梯噪音。由于电梯产生的噪声明显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严重干扰和影响了生活、工作、学习和健康,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停止噪声污染,赔偿精神抚慰金和诉讼成本。
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取降噪整改措施,使电梯在上述房屋中的运行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根据22337-2008的有关规定,白天不得超过40分贝,夜间22点以后不得超过33分贝,在整改达到上述标准之前,逾期整改每天赔偿原告100元损失费。
升降机噪声是指升降机在设计、安装、使用不当时产生的人类不必要的声音。升降机噪声污染案件涉及多个责任主体。作为社区共有设施的建设者,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着减震、隔音等生活建筑的减噪责任。如果电梯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有缺陷,噪音超标,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作为社区管理者,物业公司有责任在不影响居民生活的情况下保证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如果电梯噪音问题没有及时发现,或者没有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也要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原告的烦恼是,开发商在卧室安装了隔音板,因为卧室和电梯井之间只有一堵墙,但电梯井和电梯本身没有进行有效的隔音和减震,导致隔音效果差。因此,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民法,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身体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受到损害。侵权人应当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他人损害承担侵权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无论侵权人是否有过错,侵权人都应当对原告的健康权承担侵权责任。
住宅电梯是居民日常生活中常用的工具。在方便外出的同时,安全和噪音也值得关注。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履行自己的维护职责,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施工和日常维护。如有噪声污染,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处理,以有效防控噪声,承担社会责任和企业责任,为居民提供安静祥和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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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电梯噪音扰人睡眠,谁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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