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 长江生态护航,西乡法院巡回审判

04-04 00:23

3月20日,陕西省西乡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在两河口镇松花村巡回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三名被告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道歉的同时,通过增殖放流的方式承担修复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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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陕西省西乡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与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前往两河口镇松花村巡回审判了全县首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经审理发现,自2023年7月起,被告刘君(化名)与刘兴(化名)、雷浩(化名)多次前往清溪河等被西乡县政府明确列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的地方,选择毒鱼、电鱼等禁用方式打捞水产品,并将渔获物带回家食用,随后被群众举报事件。


在审判现场,100多人很早就到场参观了,三名被告后悔了,表示已经充分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合议庭评审,判决被告人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并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公开道歉,承担水生生物资源和水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


审判结束后,主审法官对被告进行了判后答疑,并当场对案件进行了解释,让群众认识到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后果,引导群众树立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法律观念。同时,结合近年来刑事案件类型的特点,向在场群众介绍了危险驾驶、非法狩猎等犯罪行为的构成和法律责任,并发放了反电信诈骗、反邪教等宣传资料,提醒大家提高法治意识,筑牢法治防线,避免侥幸。


随后,西乡法院将始终保持高压严管的趋势,严厉查处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组织使用邪教组织等犯罪行为。通过“电毒炸”等方式,并以法治的力量有效护航西乡和法治建设。


原标题:人民法院报告 | 长江生态在西乡法院巡回审判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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