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文化旅游厅发布清明节假日旅游安全提示

04-03 09:17

讷河市媒体中心




随着2025年清明节假期的临近,黑龙江省文化旅游厅提醒广大游客加强安全防范,安全文明出行。


第一,做好出行准备,合理安排出行。


春天,我省容易出现大风、风、沙、雨、雪,早晚温差较大。出行前要查询实时天气,增减衣物和防护装备。提前了解景区预约机制,预约,防止当天限流不能入园。选择有经营资质的旅行社,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不去安全隐患高的海外旅游目的地,不去开发开放景点。


妥善规划行程,确保出行安全。


跟团旅行要选择适合自己的旅行,合理规划日常安排,获得更好的旅行体验。根据自己的情况,对于高空、高速、水上、潜水、冒险等高风险项目,量力而行。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活动,不做任何可能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的行为。公路旅行要提前检查车况,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避免危险驾驶和酒后驾驶,做好山路雨雪防滑和山区无信号应对工作。在旅游交通中,安全带要全程系好;乘坐游船时,应按规定穿救生衣,不要乘坐未经检验合格、未配置必要救生设备等安全隐患的游船。


第三,室内外活动,做好火灾防范工作。


参观公共文化场馆等室内场所时,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检查规定,遵循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导和指挥,避免火灾危险。入住酒店、民宿等住宿场所,不要躺着抽烟,要熟悉应急疏散路线,掌握火灾应急知识。户外景区活动应严格遵守当地消防安全检查标准和护林防火要求。


尊重文化习俗,文明绿色出游


严格遵守《中国公民境外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文明行为规范。尊重地方文化传统、风俗人情和民族宗教。珍惜公共设施,珍惜生态环境,保护文物古迹,遵守公共秩序,文明节约,合理消费,绿色环保,绿色出行。如遇本省旅游服务质量纠纷,可拨打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区号” 依法理性维权的12345。


原题:《黑龙江省文化旅游厅发布清明节假日出行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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