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税收汇算过程中,部分纳税人在税优健康险抵税时“犯了难”
进入税务结算清缴周期,部分购买税务优秀健康保险的用户陷入困境。本报记者最近发现,一些纳税人在填写税务优秀健康保险的税收扣除信息前后遇到了一些“困惑”。
去年,纳税人自动续保的保险产品被列为税收优惠健康保险,但在准备申请税收扣除时,发现保单上没有税收优惠代码;一些纳税人在购买税收优惠健康保险后,按年度2400元限额申请扣除,但被告知只能按原实际保险月数扣除;但也有城市纳税人表示,去年12月购买的税收优惠健康保险,个税申报抵扣时,可按年限2400元扣除;此外,纳税人需要提供合同、发票和支付凭证才能提供税收优惠码...
本报从业内了解到,金融监管部门已经关注到相关情况,最近向相关保险公司了解整理了问题,并与相关部门对接处理。
根据相关规定,投保税优健康险后,客户不仅可以获得相应的保险保障,还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抵扣减免,税前可以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此前,购买税收优惠健康保险和扣除税收的过程相当繁琐。2023年8月,新的税收优惠健康保险扩张政策开始实施。金融监管总局明确规定,商业健康保险服务平台为适用税收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投保人建立信息账户,生成唯一的标识码,用于核算和记录相关信息,支持被保险人进行税前扣除。

同样的健康险商品,左边是不能享受税收优惠的老商品,右边是税收优惠的商品。
对于去年纳税人自动续保的保险产品被列入税收优惠健康保险但未显示税收优惠代码的情况,相关保险代理平台的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如果老客户需要税收优惠,只要点击保单页面进行预约升级,下一年续保时就会自动升级为税收优惠。
但现实中,有些保险用户选择自动续保,一般不会特别关注相关保单信息。上述保险代理平台人士表示,相关产品的升级只是增强了税收优惠条款,类似产品的条款没有改变,所以没有提示所有用户,也担心影响力广,打扰客户。
对于上述情况,有保险公司总精算师告诉《ThePaper》记者,旧产品的续保应该重新确定为税收优惠产品,不会自动续保到税收优惠产品,但要考虑升级过程中的感受。
一般来说,商业健康保险的保单大多以年为基准,但可以选择每月缴费,也可以选择每年缴费。这就导致了一种情况:假设一个被保险人在12月份购买了一份一年保费2400元的税收健康保险,如果按年缴纳,则当初一次性缴纳了2400元的保费;如果按月缴纳,当初只缴纳了200元的保费。
但是,在申报个税扣除时,究竟是按月扣还是按年扣,不同地区还是有差别的。
该报记者注意到,一些用户在社交平台上表示,他们所在城市的一些地区从支付的第一个月开始计算,而另一些地区则按一整年计算。也有客户表示,在同一个省份,他们所在的城市每年都会被扣除,而隔壁的城市每月都会被扣除。
一些地方税务机关人士向《ThePaper》记者解释说,如果扣缴义务人在每月代扣个税时实现扣除,则为每月,如果在个税汇算中实现扣除,则为每年。

一些用户在社交媒体上的“晒图”
由许多用户的“晒图”可以发现,不同税务机关对税优健康险个税抵扣的解释存在差异。一些税务机关表示,由于纳税人填写的商业健康保险合同生效日期为2024年12月,政策只能在2025年开始享受;还有税务机关表示,如果保单生效时间为2024年8月,2024年只能填写5个月的税额为1000元,这意味着健康保险合同生效当月可以享受政策。
除了上述问题,一些纳税人对同一税收优惠健康保险是否只能在第一年扣除或续保后每个续保年度扣除有疑问。本报记者从保险公司和税务机关了解到,每年都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无论是第一次投保还是续保,税务机关在扣除税收时都会查看税收优惠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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