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专报 | 实现案件清理的“执转破”,优化经营环境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实施第二法院深入推进“执转破”工作,叠加和充分释放执行程序的强制功能和破产审判的结算和重组功能的优势。通过“以破促执”和“以执助破”,有效防止了程序空转和资源浪费,更好地实现了市场主体的“拯救”和企业相关案件的“清理”,解决了“无法执行”的困境,创造了良好的商业环境。
基本案情
在申请某企业执行某酒店公司的案件中,执行标的达到2000多万元。经核实,被执行酒店的土地使用权和地面附属物因涉及其他刑事案件被公安机关查封,暂时无法处理,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依法终止了执行程序。
法院执行
最后,法院是否不在乎?肯定不是!
在实施第二法院的不懈努力下,即使当事人两次转让债权,申请人也被调整为一家贸易公司,并通过执行警察的解释,成功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在此期间,公安部门也解除了对涉案财产的查封,案件重新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恢复实施后,经调查,酒店除土地使用权和地面附属物外,没有其他财产可以实施,酒店还有十多起案件结束了实施程序。为了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营造良好的商业环境,执行警察充分利用执行强制措施,组织双方调解数次,最终促进了一拍两拍后以物抵债的方式履行,成功完成了腾房交接,成功解决了企业之间的经济纠纷,盘活了市场不良资产。与此同时,将该酒店的破产决定移交给破产庭审查,彻底解决案件。
法官说法
推进案件转移破产审查,可以打破实施和破产程序的堡垒,将失去经营能力的“僵尸企业”退出市场,释放土地、设备、人力等生产要素,使资源流向更高效的领域和公司。对于具有重组价值的公司,可以利用破产重组引入新的生产活力,帮助企业发展。下一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进一步畅通“突破”衔接渠道,充分发挥“突破”程序的功能和价值,本质解决积累案件和困难案件的执行,以破产审判的“小切口”促进法治营商环境的“大发展”。
作家:郭嘉莉

导演:赵玉军
执行总监:刘春润 王有利
协调:时须晨 李怡静
原题:《执行专报》 | 实现案件清理,优化经营环境,“执转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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