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法院一案当选荆州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经典案例
03-16 11:03
市法院发布消费者权利
保护经典案例
石首法院一案当选
今天是第43个“国际消费者权利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院联合新闻办公室近日发布了5起消费者权益保护经典案例。石首法院“知假买假索赔案”当选荆州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经典案例。让我们一起学习吧!
基本案情
李某多次通过微信购买“全英文包装,无生产信息”的减肥药,然后以产品为由起诉“三无假药”,要求赔偿十倍。法院发现,李某两年内提到了6起类似诉讼,涉案商品确实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三无产品”。
裁判结果
石首市法院决定申请退货3600元,支持4500元的部分惩罚性赔偿,驳回过高需求。
典型意义
本案平衡了“打击假冒伪劣”和“遏制职业索赔”的司法取向。李某的几次诉讼反映出他辨别假货的能力很高,过多的索赔可能会转移消费本质,所以他在“保护合法权益”和“避免滥用诉讼权利”之间做出了妥协判决。案件不仅震慑了销售“三无产品”的违法行为,还防止司法资源被专业造假者过度占用,为审理类别案件提供了“比例原则”示范,促进了营造理性维权氛围。
原标题:《石首法院案例当选荆州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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