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接地气”,维权“自信”!

03-16 09:24

国际化消费者权利日



今日是3·15国际消费者权利日


今年的主题是“共建满意消费”


每一次愉快的消费选择


每一次理性的维权行动?


都是为了不断优化消费市场


努力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咱们一起来看看吧


专项维权普法活动由黑龙江法院开展。


哈尔滨道外区法院



哈尔滨道外区法院召开“共建满意消费”重点普法宣传活动,邀请西龙国际商贸物流园区经营者和消费者代表参观法院,通过“公开开放日”活动,搭建司法为民“连心桥”;参观禧龙园区的商店和公司,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等法律知识。通过发放普法宣传手册、现场答疑、情景再现等方式。提倡企业依法诚信为本,增强自律意识,遵守社会道德。


五常市法院



五常法院小山子法院和市农村商业银行小山子镇支行联合开展了以“法银联合护耕,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警察还结合过去处理的金融案件,将晦涩难懂的金融知识以生动的方式传播给群众,让群众更直观地认识到金融风险就在身边,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金融理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大庆大同区法院



大庆大同区法院组织干警进入阳光购物中心“33”•15“国际消费者权利日专题宣传活动,为辖区内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干警介绍了消费者侵权的常见行为和表现形式,讲解了客户依法享有的权利,提醒群众注意防范消费风险,积极引导群众依法合理维权。


虎林市法院



虎林市法院干警结合真实案例,向群众和商家讲解如何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为消费者放心消费撑起“保护伞”,为帮助打造良好的消费市场、激发消费活力奉献法治力量,为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侵犯消费者权利的事件。


双鸭山尖山区法院



双鸭山尖山区法院干警走上街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干警面临各种问题,如客户提出的网购产品质量缺陷、线下消费价格欺诈、预付卡退款困难等。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审判经验,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逐一回答,为用户提供有效的维权意见和方法。


伊春金林区法院



伊春金林区法院干警迅速行动,深入社区,将法律知识变成传单,交给群众,为消费者权利保驾护航。警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公众讲解如何保留证据,如何在遭受假冒伪劣、假广告和霸王条款时主张赔偿。“如果你买了过期的食物,你至少可以得到1000元的补偿”的规定,让很多人突然意识到自己维权的“自信”。


勃利县法院



勃利县法院中心人民法院在辖区集市开展了“守护消费安全”・以品质生活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警方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中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索赔权等关键条款。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并结合近年来消费纠纷的经典案例(如网购欺诈、预付消费陷阱等)进行案例解释。),从而增强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


黑龙江法院


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


以司法力量服务保证提升消费市场


刺激消费活力


让顾客敢于消费,愿意消费,


享受高品质消费


策划:张薇


标题:“普法“接地气”,维权“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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