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电池在室内停放或充电的亡人火灾风险

02-27 10:19

死于电动自行车的火灾


风险提示


电动自行车,电池


停放或者在室内充电


死者火灾的危险


死亡人员火灾风险:



(资料图 图文无关)


1. 为了方便和节约成本,一些居民和外卖骑手把电动自行车和电池放在室内停放或充电。一旦发生火灾,他们会迅速点燃周围的可燃物质,同时产生大量高温有毒烟雾。睡觉和疏散逃生时,室内人员会吸入大量有毒烟雾,造成人员伤亡。



(资料图 图文无关)


2. 当一些居民携带电动自行车和电池进入电梯时,电池突然起火,产生高温和大量有毒烟尘。电梯运行过程中,环境相对封闭,人员难以疏散和逃生,造成人员伤亡。


火灾事故案例:


辽宁省沈阳8·15火灾案例



(资料图 图文无关)


2024年8月15日6时14分,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红椿路雪莲雅居B11 -二号楼17楼一栋房子发生火灾,造成一人死亡,三人受伤。经过调查,火灾是由于电动摩托车在室内充电过程中电池热失控后点燃周围的可燃物质,如衣柜、衣服、被褥、空调等引起的。7个住在室内的人被电池爆炸声惊醒后,3个人用窗户成功逃到隔壁邻居家,4个人通过进屋逃跑,因吸入大量有毒烟尘,被高温烫伤而造成伤亡。


山东省临沂“2·24”火灾案



(资料图 图文无关)


2024年2月24日23时48分,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街道交通永恒华府10号楼1模块12层住宅发生火灾,导致1人死亡。经调查,火灾原因是电动自行车在客厅晚上充电时电池发生故障,点燃周围可燃物,产生大量有毒烟尘,有毒烟尘蔓延到卧室,睡在卧室里的人吸入过多有毒烟尘窒息而死。


吉林龙潭火灾案例3·19



(资料图 图文无关)


2022年3月19日19时48分,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山前街道江机小区6号楼2单元203房屋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经调查,火灾原因是当事人在室内拆卸重新组装电池后,由于充电过程中充电热失控引起的火灾,当事人在爆炸过程中受重伤逃离阳台;4楼403户1人在4-5层楼梯上被烟熏窒息死亡;5楼503户2人在卫生间被烟熏窒息死亡,1人在室内门口被烟熏倒,经抢救生存。


“9·20”北京通州火灾案例



(资料图)


2021年9月20日3时21分,北京市通州区玉桥街道幸福艺居小区一期6号楼4模块3层住宅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经调查,火灾原因是生活在4模块3楼的外卖骑手在室内阳台给日常使用的电池充电时,电池故障着火,火灾通过窗户向上蔓延到4楼房间(复式结构),导致4楼阁楼楼层一家五口人全部死亡。


广东省广州“十·七”火灾案例



(资料图)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晓南二街39号南侧货梯内发生火灾,2021年10月8日1时36分,造成一人死亡。经调查,火灾原因是当事人拆卸电动自行车电池并在室内充电后,电池过热。当事人决定将电池带到室外降温。进入电梯轿厢10秒左右后,电池突然爆炸起火,冒出大量有毒烟雾。当事人严重烧伤。经医院诊断,全身多处火焰烧伤,严重吸入性损伤,急性肾损伤,左眼烧伤。26天后,当事人因重伤而死亡。


原标题:《电动自行车、电池在室内停放或充电的亡人火灾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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