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25万元!义大学毕业生,领取补贴!

02-22 08:42

根据《浙江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最近颁布了2025年3月10日起实施大学毕业生生活补贴的实施办法。


和小布一起来看看


补贴政策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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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1.适用范围


全职新引进的40岁以下博士人才全职用人公司;


除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群众组织、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全职新引进全日制硕士、本科(预备技师班)和专科(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人才,毕业后3年内获得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


上述人才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标准


在义乌全职就业创业并正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良好的个人信用等级或以上。


补助标准


1.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群众组织、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新引进的40岁以下博士人才给予最高生活补贴12.5万元,其他用人公司按上述标准享受40岁以下博士人才全职新引进的2倍。


对于全日制硕士人才,给予最高生活补贴10万元。


对全日制本科(预备技师班)人才,给予最高生活补贴4万元。


对获得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全日制专科人才(技校高级工班),给予最高生活补贴15,000元。


发放方式


1.发放周期


按季度发放生活补贴,第二季度发放基本养老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补助期限不得超过12个季度。


发放节点和额度


1.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群众组织、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分公司新引进的40岁以下博士生,第1-4个季度每季度给予0.5万元,第5-8个季度每季度给予1万元,第9-12个季度每季度给予1.625万元的生活补贴。其他雇主全职新引进的40岁以下博士生,按上述标准享受两倍。


2.第1-4个季度,全日制硕士人才每季度给予0.25万元,第5-8个季度给予0.75万元,第9-12个季度给予每季度1.5万元的生活补贴。


全日制本科(预备技师班)人才在第1-8个季度每季度给予0.25万元,第9-12个季度每季度给予0.5万元的生活补贴。


获得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全日制专科(技校高级工班)人才,每季度给予生活补贴0.125万元。


注意事项


1.上述表述中的“新引进”是指从本细则实施之日起引入的。引进时间以毕业后第一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为准。毕业前缴纳社保的,不作为第一次参加义务保险的依据,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中规定的毕业时间为准。


2.基本养老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在政策享受期间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断后不予发放生活补贴。


3.政策享受期间,补贴发放目标所在用人公司发生变化的,按照最新用人公司特点调整标准执行后续生活补贴,不调整已享受的生活补贴。如果用人公司变更后不再符合适用范围要求,则季节性变更和后续生活补贴不再发放。


4.在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持续参保状态不包括补缴(除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等人员因办理入职手续导致断交后补缴的情况外)。因社保系统原因断交后补缴,依法院判决劳动仲裁完成补缴。


以现金或非现金方式发放生活补贴。


申请和资格审查程序


本市大学毕业生生活补贴办理流程分为申请、初审、联审、公示。公示通过后,现金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发放至社保卡账户,非现金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发放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的补贴使用平台。其中,大学毕业生生活补贴实行即报即审,申请人需通过“浙里办”APP中的“义乌I人才”平台提交申请,并上传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相关信息。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型人才和大学毕业生吸引力的六条意见》在本细则开始实施时同时废止。本细则实施前,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型人才和大学毕业生吸引力的六条意见》和《关于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型人才和高校毕业生招聘六条意见的实施细则〉《通知》申请大学毕业生生活补贴的,按原政策执行,发放时间由按月发放调整至按季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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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义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义乌市融媒体中心


题目:“最高25万元!义大学毕业生,领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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