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过”免罚!这样,TA们就释放了行政执法的温度,营商in安静。

02-21 10:27

2月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1)》和《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1)》(以下简称《两个清单》),解决社会关注的“小案重罚”和“类案不同处罚”问题,对食品执法领域的12种首违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二份《清单》实行管控为民。


市场监管总局在充分考虑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当事人主观过错和利润状况的基础上,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制定了两份清单。“首违不罚清单”包括8种初次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且及时纠正的违法行为;“轻度免罚清单”包括4种轻微且及时纠正的违法行为,不会造成危害后果。


法治温度突出的“小过”免罚


近日,静安寺市场监管所办理了静安区首例适用上述《清单》的“轻度免罚”案件。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奶茶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货架上有两瓶过期的预包装混合果汁。随后,检查人员对产品的销售记录、采购渠道等信息进行了深入调查,确认当事人有效履行了采购检查的责任,并能如实说明采购来源。但由于当事人管理疏忽,相关过期商品未及时下架。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立即主动停止违法行为。经调查,违法货值不超过500元,食品未售出,食品安全事故或食源性疾病未发生,符合“轻度免罚”的相关条件。当前,案件调查已经完成,并且对当事人发出了不予行政处罚的通知。


“服务执法”方式有助于长效管理


静安寺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对“小店小店”免除处罚的同时,对经营者进行了警示教育,并提出了整改要求,帮助小店建立了一系列易于使用、常态化的自查规范和账表规范,避免再次出现类似的“小店小店”。


下一阶段,静安区市场监管局将采取审慎监管、行政指导、数字智能赋能、动态跟踪等方面的协同努力。,有效释放行政执法温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效守护消费市场安全底线和公平秩序,同时严格界定免罚轻罚条件,维护重点民生领域执法力度。


记者:陆安怡


原标题:“小过”免罚!TA们这样释放行政执法温度,营商in静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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