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种劳动合同?有哪些必要条款?
签订合同前
必须与用人单位认真协商,谨慎对待。
千万不要轻易签字
请务必了解这些知识点!
有多少种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固定期限
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雇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没有固定期限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没有确定停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在没有固定期限的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外:
(一)在用人公司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
(二)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再次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公司工作满十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签订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未续签《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第二项规定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为了完成某些任务
劳动合同为期限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某项工作的劳动合同。
雇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签订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并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关于劳动合同文本
签名或盖章有效
劳动者合同文本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各执一份
有哪些必要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下列条款:
(一)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二)劳动者姓名、地址、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障;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保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列入劳动合同的其它事项。
请仔细审查合同内容,确保合同中的所有条款都有明确的规定,不留任何空白;确保正式合同与口头协议一致,防止“阴阳”。
特别要特别注意一些没有法律依据的明显不合理的条款,可以质疑“霸主”条款。如果合法权益受损,申请仲裁等主张条款也可能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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