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迷前守护52名乘客,但公交车司机成植物人难以认定工伤?法庭开枪了

02-14 08:43

2023年8月,G40沪陕高速公路崇明段(江苏方向),旅游大巴司机臧师傅在行驶过程中突然脑出血。在昏倒前几秒钟,他尽最大努力减速停车,确保了车内52名乘客。到目前为止,他仍然处于植物人的状态。家属申请工伤认定时,被告知患病昏迷,不属于工伤认定范畴。因此,家属向上海浦东法院起诉了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据上海浦东法院介绍,臧师傅家属仍在上海宝山法院向旅游大巴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因此联合开展了调解工作。


事发现场,臧师傅昏迷不醒。受访者提供图片和图片。


2025年2月12日,《ThePaper》记者从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浦东法院)获悉,旅游大巴公司同意根据人道主义原则,对臧师傅家属给予数十万元赔偿。


据《ThePaper》报道,2023年8月26日上午6点,一辆满载52名乘客的旅游巴士从上海浦东新区宣桥镇驶往江苏盐城。开车一个多小时后,司机臧师傅在上海G40沪陕高速崇明段(江苏方向)行驶时突发疾病。


据上海浦东法院介绍,臧师傅突然感到身体不适后,视野开始模糊。他想尽办法换车道,踩刹车,拉手刹,安全地把公交车停在应急车道上,然后昏迷不醒。


根据当时跟车导游张芳的回忆,从臧师傅突发疾病到大巴停车,只花了三十秒钟,保证了车内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臧师傅儿子拍摄的病房入口。


送往医院抢救后,臧师傅不幸被诊断为脑干出血,随后臧师傅的家人向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为,臧师傅在关键时刻表现出责任,令人肃然起敬,但他生病昏迷,不属于工伤认定范畴,因此没有得到支持。臧师傅的家人起诉上海浦东法院。


受理此案后,上海浦东法院行政执行法院多次组织判断。合议庭认为,从法律角度来看,该案事实明确,争议点明确。但作为公共事件,也必须考虑案件背后的时代背景、道德伦理和公众情感,努力在“法理情感”统一中得到“案件结束”。


在调解过程中,主审法官张淼堂向臧师傅家属解释了工伤认定的法律规定。同时,考虑到臧师傅的突发疾病在工作中,他的行为在危机时刻保证了整车52名乘客的安全,法官充分肯定了臧师傅的社会责任感和责任感,应该受到表扬。


法院认为,臧师傅仍处于植物人状态,治疗费用和后续护理费用负担较重。理论上,他的行为的社会意义不容忽视,臧师傅应该得到关联方的补偿或援助。


合议庭了解到,臧师傅家属仍在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宝山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于是联合上海宝山法院民事法院开展调解工作,多次与臧师傅任职的旅游公交公司沟通协商,动之以情,以理服人。臧师傅的行为保证了企业免受损失,也符合法律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宗旨。在此过程中,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全力支持调解工作。


最后,在法院的主持下,旅游大巴公司同意根据人道主义原则,对臧师傅家属给予数十万元的补偿,以减轻其经济负担。压在家人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下了,他们自愿撤回了行政诉讼和民事赔偿诉讼。


上海浦东法院行政执行裁判法院法官张淼堂表示,臧师傅的家人不仅需要一份文件,更需要一份有效的解决方案。公众期待的不仅仅是一份判决,而是一份公平的处理,同理心和常识。本案法院积极组织调解,不仅是为了维护法律公平正义,尊重公众良心,也是为了积极发挥司法在规范、指导、评价和促进社会价值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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