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正式实施!取消门诊预付款,规范住院预付款
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2025年全系统为人民服务八件实事中,包括取消门诊预付款,医疗机构将医保患者住院预付款金额降低到同病个人自费平均水平。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回答记者关于相关问题的提问。
● 以前为什么要交住院和门诊预付款?
20世纪80年代,为减少病人排队频率,缩短等待时间,医疗机构先后设立了住院预付款和门诊预付款。
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们不断完善和完善这一制度,引导各地逐步减少预付款额度,进一步缓解患者就医压力;积极利用各种移动支付和结算渠道,提高患者就医便利性。在脱贫攻坚期间,实行了“先诊后付费”政策,针对已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农村贫困患者在当地住院期间不需要提前支付费用,出院时只需要清算个人自费部分,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
● 公立医院预付款的撤销和规范 3月起实施
国家卫生健康委研究决定,从2025年3月开始,全国公立医疗机构撤销门诊预付款,将住院预付款降低到同病医疗保险患者个人自费的平均水平,以有效减轻患者预付款的经济压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医疗体验。
● 两方面改革预付款管理
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牢牢把握减轻病人负担、提高就诊感受的总体目标,从两个方面改革预付款管理。
一是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停止收取门诊预付款,限时退还已缴纳的门诊预付款。还要求医疗机构不断优化门诊收费流程,病人在门诊就医时,可以自愿选择支付方式。同时明确,在患者自愿的前提下,医疗机构可以预收费用,防止“一刀切”给部分群众带来不便,如老年人等确实需要门急诊预付款的人群,如急诊、急诊观察、门诊手术、急诊手术等。
二是将医疗保险患者住院预缴金额降低到与疾病相同的个人自费平均水平。公立医疗机构应参照同病前三年实际发生的次均住院费用和个人自费费用,根据住院患者疾病的诊断、治疗方法、清算类型、患者医疗保险类型和报销比例等因素,及时调整住院预缴金额。公立医疗机构应公示常见病种预付金额,接受群众监督,全面保障患者知情权。
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患者阑尾炎切除术为例。假设某医院过去三年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阑尾切除术”患者平均住院费用为9000元,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平均自费3000元,医院向此类患者收取的预付款不能超过3000元。
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将做好以下三项重点工作,以确保这一制度加快落地。
一是发布政策文件,统一部署;制定工作指导,指导各地制定实施办法,有序、有效、准确地执行制度要求。
第二,会同医保部门,完善医疗保险预付款管理条例,提高医疗机构医疗保险资金清算结算效率。
第三,引导公立医疗机构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支付便利性和清算速度,确保做好工作,使群众满意。
标题:取消门诊预付款,规范住院预付款,今年3月正式实施。→
来源 | 央视新闻客户端,中国政府网络
原标题:“三月正式实施!取消门诊预付款,规范住院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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