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法院:巡回审判 笃行不断

01-20 06:29

——清水县法院深入开展“普法宣讲、矛调示范、巡回审判”入村(社区)活动


巡回审判是人民法院深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践行和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近日,在县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下,清水县法院与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综合治理中心等部门深入开展了松树、贾川、黄门、金集等乡镇“普法宣讲、矛调示范、巡回审判”入村(社区)活动。


以“巡”树新风,让案例发扬文明婚姻新风


一场生动的抵制高价彩礼宣传,在金集镇某村委会广场,巡回审判结束后如期进行。宣传案为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办婚礼并共同生活一年多。结婚前,男方按照传统习俗向女方支付了196000元的彩礼。他们生活中有很多矛盾。女方离开娘家,不再和男方住在一起。男方要求返还彩礼,法官支持并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女方返还部分彩礼。


法院工作人员就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处理不当造成的社会问题等多方面进行了宣讲;从法律规定到民俗等角度对抵制高价彩礼进行分析;法院和村委会如何倡导婚姻新风,促进习俗交流,赢得了在场村民的认可和好评。


他说:“在抵制高价彩礼这件事上,法律宣传+村里的规民约了这个组合,我觉得是最有效的移风易俗课。”一位村干部在巡回审判现场说。


让公正司法以“巡”守底线,帮助诚信建设。


白沙法院在山门镇玄头村巡回审判,就辖区内经济纠纷占比相对较高的比例,并以案例声明为当地群众送去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原告甲某是银川人,被告乙某是清水人。2001年双方共同经营一家砖厂,收入按比例分配。二人于2008年不再合作,结算后乙某欠甲某5万元,并写下借条,承诺于2024年结清。同年,乙某在开车回家的路上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在承担了大额医疗费用后无法支付欠款。甲某多次长途拜访乙某,但乙某在还款期限届满时仍未支付欠款,于是甲某起诉法院要求还款。


在审判过程中,法院首先引导当事人进行叙旧沟通,然后在查明案件事实后在法庭上进行调解,建议相互理解对方的困难,努力实现适当的解决方案。经法官耐心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乙某在法庭上偿还5000元,其余欠款分四年结清,甲某也为乙某减免了5000元。对此,一起拖欠十多年的经济纠纷,在兼顾法理和理性之后,在村民面前得以解决。


“原来法官在判决诉讼时,还是可以考虑到我们普通人的实际困难,而不是冰冷的。虽然借钱还钱是理所当然的,但我还是觉得心里暖暖的。”一位村民说。


以“巡逻”促进和谐,让民事纠纷在家门口解决


“远亲不如近邻。与邻居和睦相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民法对相邻关系有相关规定,要求邻近权利人按照有利生产、便捷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妥善处理相邻关系。”白驼法庭的警察在巡回审判中说。


白驼法院在松树镇椅山村选择了一起相邻纠纷案件进行巡回审判,在庭前走访了当事人周围的人了解案件,并邀请村委会干部和村民参观。主要目的是让案件从“法院”搬到群众的“家门口”,然后让案件的积极意义从“家门口”走到群众的“心里”,引导村民不断提高素养,促进村(社)的和谐发展。


近年来,随着辖区乡镇避险搬迁和美国乡村建设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居民住宅不断波动,建筑工程合同解决纠纷和相邻关系纠纷不断增加。白驼法院近年来成立“枫桥式人民法院”的主要抓手是积极延伸诉讼服务,充分发挥巡回法院的责任。


清水县法院始终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以开展“普法宣讲、矛调示范、巡回审判”入村(社区)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解决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院”建立,加强对乡村振兴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努力打造“司法赋能基层社会治理”清水样板。


原标题:清水县法院:巡回审判 笃行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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