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悬赏50万为父追凶”案一审判决:肇事者无照驾驶被判13年有期徒刑
此前备受关注的山东李家姐妹为父海上追凶事件取得了新的进展。12月30日,交通肇事案一审判决显示,肇事者孙某某一审判处交通肇事罪,判处13年,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74万余元。
▲受害者李某某的家人和律师。 被访者供图
受害者家属代理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告知新京报记者,李家姐妹不服判决的定罪量刑,当庭要求检察院抗诉。如果案件中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不承认民事赔偿费用,将上诉。
据悉,李家姐妹索赔金额超过170万元,包括死亡赔偿、丧葬费、被告道路上的交通费、餐饮住宿费、误工费、悬赏费等。
据新京报报道,2021年5月9日下午,李家姐妹俩的父亲李某某和亲戚纪某某一起出海,彻夜未归。三天后,被破坏的快艇被发现在岸边,船体上出现了疑似与其他船只碰撞的痕迹。随后,纪某某的尸体和李某某的尸体相继被发现。
为了了解爸爸死亡的真相,李的姐妹俩辞去了工作,卖掉了房产,为父亲追求凶手,奖励了50万元的选举线索。直到2023年5月,肇事者孙某某被发现。
2024年3月28日,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孙某某涉及交通事故的案件。2023年12月,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检察院发布起诉书,指控被告孙某某无照驾驶船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两人死亡,应当以交通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
该案于2024年12月30日在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开庭。根据判决,经审理发现,2021年5月9日上午,被告孙某某无照驾驶船只载5人打捞。当天20时许,在返回港口的路上,被告孙某某驾驶船舶与被害人李某某、纪某某所在的三无船舶发生碰撞。孙某某在检查了两名受害者的无反应后,驾船离开现场,并告诉其他五名船员不要传递此事。受害者纪某某的尸体于2021年5月26日被发现;同年10月13日,被害人李某某的部分尸骨被发现。经过鉴定,纪某某生前溺水死亡。事故调查单位认定,被告驾驶船舶应对事故负主要责任,被害人驾驶的三无船舶应承担次要责任。
原标题:《姐妹“悬赏50万为父追凶”案一审宣判:肇事者无证驾驶被判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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