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并不简单,可以找出解雇的理由。
写在前面
年底有很多破事。
近来看到两条解雇新闻,让我哭笑不得。
武汉的一名农民工林某因六次早退被公司解雇(其中五次只有一分钟)。这家公司已经在这个过程中努力实现合规,被安排支付2n元,因为它无法承受恶意。
另一件事更离谱。杭州一名农民工工作12小时后拒绝加班跳舞——估计是给公司年会的礼物——被领导批评。她一怒之下辞职了,结果公司不愿意落后。一怒之下,她加了一封解雇信。
好家伙,我也不知如何评价,只能说这家公司的老板太诚实了,为了一口气,非要给农民工塞钱?
回首例来看,公司所谓的六次早退中,其中五次是员工提前一分钟离开座位去吃午饭。
公司理直气壮啊,我公司的规定写得很清楚,六次晚到/早退就可以解雇…
但是,辞退员工讲究的是合理的。
假设你在学校读书的时候,上课没有理由迟到。
一般教师的沟通方式如下:
您做错了什么,我批评您-轻微警告;
你们屡教不改,我会和你们的父母谈谈,甚至会给予一些惩罚——严重警告;
即便如此,你还是坚持晚到,我建议你换个家近的学校——解雇。
惩罚逻辑 :层层推进,先有小警告,再升级到严重警告,再到解雇,要为员工认识到错误,改正错误的机会。
离谱教师的做法如下:
你们迟到了,出去罚站-严重警告 罚款
再次迟到,再次外出罚站-严重警告 罚款
你们又迟到了,再次罚站。
惩罚逻辑 :离谱的老师没有好的解决办法,只有一招鲜,无法根除,但是当时自己很爽。
用罚款解决所有管理问题的情况并不少见。我之前写过,就连像金靖这样的明星也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神奇老板在哪里:盘点2022年有趣的职场案例(第一)”
变态教师的做法如下:
你迟到了,没有任何提示和惩罚,把小本子写下来。
您再次迟到,不做任何提示和处罚,门后视频记录调出;
你们又迟到了,开除
惩罚逻辑 :这种惩罚逻辑我无法理解,感觉充满了负面情绪和算计,难道是你爸当初抢到了你妈,这位老师心里有芥蒂?
错了,斯内普没有开除哈利波特啊…
这种后台积分爆发,就像一个生气的女性朋友——前天我不舒服,他不在乎,扣了2分,昨天下雨没来接我,扣了1分...今天给我买咖啡,买我不满意的味道,再扣1分。是时候爆发了。分手,吊销驾照。让我们再次参加科目考试。
抱歉,这种「后台积分」法院不承认处罚逻辑。
严重违规
很多企业HR,做招聘培训这些工作,对劳动法没有系统的研究,辞退员工时只能想到劳动法的第一层。
所以,当老板扔出一个不合理的需求——不花钱杀某某——时,HR会下意识地阅读劳动法。在劳动合同法的整篇文章中,只有一篇关于不花钱解除劳动关系的文章。
第三十九条 雇主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公司造成严重损害;
同时,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或者被用人单位提出拒绝改正;
由于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劳动合同无效;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司只能使用99.99%的条件下的第二条。
事实上,一般情况下,企业要单方面以严重违规辞退员工,比让老板背诵师表要好。 说 还是很难,因为证据的责任在公司方面。您需要拿出:
公司管理制度清晰无歧义;
明确违规处罚方法;
所有员工都需要通知,员工明确确认自己已经签署了管理制度。
而且上述所有管理制度都需要合理,不违反国家法律。
否则,即使有基本的管理制度,在法院和仲裁庭,法院也会关注很多企业会忽略的一点。你的员工规则里有什么规定吗?「严重违规的行为有哪些?」。

员工守则/公司管理制度
早些时候,我写过一篇关于某司因抢月饼而辞退员工的讨论。 “职场人,你为什么不接受劝退?”
虽然公司使用了解雇这个词,但实际上,赔钱的可能性很大。
假定你是HR,在法庭上:
你 :违反了公司的诚信规定, 很多月饼都是用脚本抢来的!他的合同我消除合理啊!
法官:哦,公司规定给我看看,唉,里面没有说不要用脚本抢月饼啊?
你: 法官大人,用脚本抢月饼啊,这件事还没有涉及到诚信?
员工: 法官大人,我…
法官:反对是有效的。我不在乎,我必须在指定中看到。「不要用脚本抢月饼」这几个字
你们:…我现在能补上一条吗?
法官:可以,但需要公会许可,员工签字确认。
您:我把他赶走了,他应该不会签字…另外,公会是什么?
法官:签名不能少。
这个说明什么,HR什么都得想在前面,列出明确的管理制度,并且提前让员工签字认可。
在防止公司肆意解雇的情况下,劳动法采用员工守则作为第一道防线。
基本上这道防线可以防止绝大多数小微企业,很多创业公司,管理制度都不清楚,员工都没有看到员工守则,更别提:
全员告知;
工会准许
员工签名
有些企业当然会想到第二层。
举例来说,这家公司已经把“每年累计晚到、早退6次以上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工作纪律,经人力核实后,将被开除。“把员工守则放进去。
你们觉得自己想得很全面。
但是,怎样定义: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意味着什么?「迟到早退」?
迟到一分钟?那显然是不合理的。
企业管理制度,不是老板的一言堂,法院和仲裁也会关注企业的管理制度是否合理。
比如市面上常见的连续三天缺勤解雇,这是大家都认为合理的方式。如果你连续三天没有理由不来上班,你肯定不想做。
但是中午早一分钟去吃饭,真的是严重违规吗?
法庭不这么看:
武汉某科技公司提交的视频截图显示,林某确实在中午12点前1分钟离开了工作站,但是,提前一分钟离开过程被认定为“早退”显然是不合理的。
在企业员工手册中,不仅要有管理制度,而且要清楚地定义管理制度的细节,而且要合理合理。

警告升级
身为HR,我们需要了解2008年劳动合同法最初设定的初衷,即第三层。
我们国家的劳动合同法并不支持员工的天价索赔,最初劳动合同法的核心逻辑是:
让企业在辞退员工时不能为所欲为。只是为了让员工在没有过错/小过错的情况下被公司赶走,可以得到一点赔偿,支持未来几个月的收入。 。
所以HR这种后台积分思维,注定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法庭在判决中提到:
此前,武汉某科技公司从未向林某提及过早退休,也没有提出整改或处罚。它只是在最后的解除通知中一次性提出,行为明显不当。
最佳方法是前台积分:
第一次晚到,口头提示;
第二次晚到,书面一级警告(轻度警告)
一级警告2-3次,可升级为二级警告(严重警告,附加处罚)
第二次严重警告,明确告知如有再犯,将被解雇。
接着就是解雇。
按照这一标准,某司程序员在被解雇之前,至少要继续用代码抢到3-4年的月饼。

写在后边
一位懂得劳动法的人力资源和主管,在民企老板眼里往往很不上路,总是为公司花钱。
在老板要辞退员工的时候,我有这样的HR朋友反复强调这是违法的,会影响公司的声誉,而且不会省钱。
因此,在老板眼里,这个人力资源已经成为一个不会省钱的不接地气的人力资源。但事实上,他沟通的员工谈论的价格比老板非法裁员的结果便宜得多。
他真的为公司省了钱。但是老板总觉得员工会服软,会放弃赔偿…多一个员工放弃,自己也省了一笔钱。
10年前,可能是这样的。每个人都有很多赚钱的机会,所以他们不会把钱花在sb老板身上。但今天,在互联网知识如此普及、劳动法共享概念如此之高的背景下,老板偷鸡省钱会越来越难。也许投机员工会抱怨消防不合格、逃税等...
当然,我们也不应该用最大的恶意去揣测公司的HR不懂法。
HR也有可能知道法律,但是不能说服老板,所以想用一次实践2n来给老板一个教训,也给员工一个合理的补偿。
那么我就在这里向这些人力资源鞠躬,教育老板还是要靠实践出真知。
本文来自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胡说八道职场”(ID:HRInsight),作者:Sean Ye,36氪经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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