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做这件事,违法!
快过年了
朋友圈,微信群也很热闹。
有卖年货的,对联横幅的
也有卖“加特林”的
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滨湖派出所于2024年12月4日接到群众举报,称市民唐某在微信群中发布了关于烟花爆竹销售的信息。
经调查,唐某将烟花和竹子存放在小区住宅楼销售,派出所民警依法扣押。目前,唐某因非法存放危险物质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追查中。
烟花炮竹
属易燃易爆危险品。
事故一旦发生,后果不容小觑。
但也有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牟取暴利
非法储存和销售
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置于危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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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5日1时50分左右,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安县大良镇大良街655号国祥便利店发生一起涉及非法经营的烟花炮竹火灾事故,造成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496万元。
国祥便利店经营者(负责人)张某在人员居住密集的地方销售和储存烟花炮竹,在店外堆放烟花炮竹,在烟花炮竹堆垛周围燃放。火花飞溅没有及时扑灭,阴燃堆垛覆盖易燃材料,造成燃烧和火灾。
2022年12月21日0时许,湖南省株洲沪昆高速公路向湘潭方向行驶时,装载了约15吨烟花鞭炮的大卡车因车辆故障停车检查。没想到,后面的一辆小卡车直接撞到了大卡车的左后部,然后后部出现了火焰,点燃了一些烟花。
敲重点
无论有没有销售许可证,在朋友圈卖烟花爆竹都是违法的。而且,一旦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卖方、分享方、收件人都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出售大量烟花爆竹,将涉嫌非法经营。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五倍以上或者单处非法所得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处五倍以上违法所得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临近年终岁末
购买烟花爆竹,燃放迎来高峰期
烟花爆竹事故也容易发生多发阶段
安全工作不能丝毫放松。
对烟花炮竹的生产、储存等环节,
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请检查下面的安全提示
今日五莲视频号上新了!
原题:“朋友圈做这件事,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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