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进入被查封的房子,她为自己的无知付出了代价…
"是时候拆除盲盒了,
咱们来看看这个户型怎么样?”
然后,一个女人撕开了法庭的封条,
走进房子继续解释。


日前,端州法院执行法官郭锦在某平台上看到一段视频:视频中的女子未经法院允许私自进入该房屋,并在网上拍摄视频,知道涉案房屋已经张贴封条。视频分享、评论、好评超过300人,传播广泛。
郭法官迅速调查核实,发现涉案房屋属于一起金融借款合同案件的质押物,被执行人某金属材料公司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端州法院依法查封涉案房屋,进入司法拍卖程序;视频上传者和出场者是同一个人,是某中介公司的员工梁某。
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郭法官赶往中介公司,依法将梁某传唤法院说明原因,并责令其删除视频,以避免影响扩大。
“我看到这个房间是毛胚房。虽然门口有封条,但是没有上锁。这就是我进去拍摄的原因。应该没什么大问题。”梁某不同意。
“封条是法院依法查封执行财产的象征,承载着法律的权威。如果你私下撕开封条,进入法院查封房屋,这是阻碍公务执行的行为,你将面临罚款、拘留甚至更重的刑事责任。”在法庭上,郭法官警告梁某并普及法律教育,以解释他行为面临的法律后果。

“封条没有撕破。怎么会这么严重?现在我可以删除视频了。”梁某看起来有点紧张,但他仍然为自己的行为辩护。
郭法官明确告诉梁某:“你把视频上传到网上,扰乱了司法拍卖的正常秩序,已经产生了不良的社会效果。
最终,梁某因妨碍执行,并在训诫教育后仍未认识到错误,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和罚款8000元。
而且梁某得知这一处罚结果,还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还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随着时间的推移,在看守所的梁某终于后悔了,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写下自己的自责之书:“当时评论区有人警告我不能进入被查封的房子,但我忽略了这些信息,乱发视频。现在回想起来,我真的很无知,对社会产生了不好的影响……”


郭法官收到梁某的遗憾后,去看守所再次对梁某进行思想教育和普法教育。这一次,梁改变了以前的态度,说明他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运气的后果,出门后会尽力弥补自己的错误。
鉴于梁某认错态度真诚端正,并缴纳罚款,法院决定提前解除对梁某的司法拘留措施。
日前,梁某在其某平台账号上发布了一段承认错误的视频。视频中,梁某表情严肃,称自己因未经允许进入法院查封房屋而受到严厉处罚。今后,他将避免类似的行为,并警告大家从中吸取教训。
封条是我国执法机关查封应依法查封的物品的标志,具有公示和限制的作用。法官郑重提醒大家,法律尊严不可亵渎,司法权威不可挑衅。如有妨碍司法的行为,法院将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原题:“擅自进入被查封的房子,她为自己的无知付出了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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