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贷款是有隔阂的 法官调解续情义
朋友之间的借贷是相互信任的体现,但如果“借不还”,就会伤害彼此的友谊。近日,东丰县人民法院成功解决了一起朋友之间的民间借贷案件。

尚某和闫某是多年的朋友,2022年12月,尚某因急需用钱,便向闫某贷款52000元,承诺在20日内偿还贷款。贷款到期后,闫某多次要求贷款,尚某以各种理由推脱,闫某无奈地来到东丰县人民法院寻求帮助。
东丰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人了解到双方关系良好,熟悉多年,有调解基础。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分别联系了双方,确认双方都愿意调解,于是组织了两人进行调解。
尚某说:“我并非不愿还钱,而是因为突发疾病,在外地治疗,需要很多费用,才能还钱。”
“每个人都是多年的朋友。当闫某听说你急需用钱时,他毫不犹豫地把钱借给了你。出于朋友之间的友谊和认可,他永远不会伤害这来之不易的友谊。”法官说。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背对背”和“零距离”相结合的调解方式,向尚某明确了欠钱的法律后果,强调了诚信原则的重要性。最后,从双方多年的朋友之心出发,让尚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向闫某道歉,而闫某则表示理解尚某因病未能及时偿还贷款。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协议,同意在一年内分期偿还全部欠款。
协议生效后,承办法官经常与尚某沟通,了解尚某的情况,耐心帮助双方处理面前的问题,而不是“一调”。最后,尚某在规定的时间内偿还了闫某的欠款。到目前为止,案件已经完成,真正做到了“案件已经结束”。
“小案”关系到民生,看似普通的纠纷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担忧、担忧和担忧。近年来,东丰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期的“枫桥经验”,贯穿案件办案全过程的各个环节,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
原标题:“朋友借钱生嫌隙? 法官调解续约情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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