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怎么出现在别人的画展上的?”艺术家将多人的照片部分绘制成油画,引起争议

2024-11-27

"我是怎么出现在别人的画展上的?" 11 月 25 日本,小红书博主“我笑”发现自己在小红书发布的照片被画家张某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绘画,并出现在艺术展上,这些作品也被出售。“我笑”发帖后,网友们惊讶地发现,这位艺术家的画中并不是只有一张人的照片。


到底是不是抄袭?


网友吵翻了


博主“我笑”说,他在刷小红书的时候不小心被推到了这幅画里。这幅画叫《阳光倾城》 no.1.画的左半部分是“我笑”之前发布的一张照片中自己的肖像。“我搜索了画家的名字,发现了更多有我照片的作品。我和照片中的我几乎被复制粘贴,最多做了一些镜像翻转。“博主”“我笑”对此表示不满。她原来的照片是一张单人照,但画中有一个陌生男人表达了作者的一些想法,这让她感到不舒服。虽然艺术家张某某私下说了一句“我笑”,但她承认自己不尊重人。“用我的照片到这个程度,作品展还没有通知我,然后她就私下聊了起来,这是非常不尊重人的。但愿得到画家个人的公开道歉,并承诺不再展示和销售包括我形象在内的所有作品。"


很快,更多的小红书博主发现自己遭受了类似“我笑”的情况,他们的照片部分被“重组”到了艺术家张某某的画中,包括人像照片、家装设计分享照片和宠物照片。目前,至少有三个人在这件事上发声。此外,有网友发现,张某某的画不仅有别人的照片,还有电影剧照的部分。


这样的画是抄袭网友的吗?一方面,相当一部分人认为这是抄袭,所谓的“抵制艺术家抄袭”就是拼贴组合?“另一方面,很多人认为这不能被视为抄袭。一些艺术策展人认为指责艺术家抄袭是不合适的。”张某某的作品构图大多是通过双人组合营造出联系的不确定性,这是他作品叙事性和绘画性的重要核心。他挪用小红书上的图像仅限于个人造型和室内陈设,与创作的核心表达无关。"


画出有争议但不新鲜的照片。


在现当代艺术领域,用别人的肖像照片创作并不少见,著名的波普艺术家安迪 · 沃霍尔的玛丽莲 · 《梦露》就是典型的,安迪 · 沃霍尔将一个女明星玛丽莲 · 梦露的照片以不同的方式打印出来作为自己的作品,这一系列作品也成为了安迪。 · 沃霍尔的代表作。


但也有不少人因为“画照”而惹上了诉讼,沃霍尔本人也惹上了这样的诉讼。1981 1984年,美国摄像师戈德史密斯为摇滚明星普林斯拍摄了一组肖像, 年戈德史密斯经纪公司授权《名利场》杂志拍照,安迪杂志委托。 · 沃霍尔创作了这张照片,沃霍尔创作了油墨印刷、铅笔插图等。 15 一部名为“普林斯系列”的作品。2016 2017年,沃霍尔基金会授权《名利场》杂志总公司使用《普林斯系列》。戈德史密斯得知后,要求沃霍尔基金会支付版权许可费,但被拒绝了。 2023年,双方在经历了漫长的拉扯战后,对上了法庭。 年 5 月球最高法院最终决定支持摄像师戈德史密斯的观点,安迪 · 沃霍尔基金会侵犯了摄像师对普林斯照片的版权。


戈德 · 普林斯和沃霍尔在史密斯拍摄的作品


比利时艺术家吕克 · 2015年,图伊曼斯也遇到了类似的诉讼。 图伊曼斯在2008年创作 2011 2008年的画《一个比利时思想家》被当地法院认定为侵权。这部作品是由摄像师卡垂耶拍摄的政治家马利利。 · 德戴克尔的照片是素材,采用了同样的剪裁手法和外框风格,同样聚焦于德戴克尔额头的汗水。这个案例的判决引起了艺术界的极大关注。艺术家用图像调整内容和形式,改变其含义。在图伊曼斯的艺术实践中,图伊曼斯认为这是“模仿”而不是“复制”,但这场纠纷最终是通过艺术家和摄影师之间的私人沟通解决的。


虽然这些著名的“画照”纠纷已经结束,但人们仍然在谈论这一点。艺术家的“画照”是合理使用还是侵权,是挪用还是转化使用别人的照片作为自己的艺术创作?


律师观点:


很难说转换是否使用,肖像侵权是可能的。


“将不同作者的作品拼接起来,在网上传播。根据《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可能涉嫌侵犯内容,但也可能被认定产生新类型的作品,构成转化利用。“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表示,转换使用要求是转换作品具有进一步的目的或不同的特点,创造了新的信息审美或观点,增强了原作品的价值。在作权法上,这仍然是对一部作品进行适当引用的合理使用条款的具体延伸。


然而,就许多小红书博主发现他们的照片部分出现在张某某的画中,游云庭认为它们不够原创。“转换使用有一定的门槛。比如你提供的两张照片,虽然修改了原来的照片,但我个人认为这些修改的原创性并没有达到产生新作品转换使用的标准,所以可能不构成转换使用。“从司法实践来看,认定转换性使用并不那么容易。”如果原创性高,有了新的意义,就会被认定为转换性使用,但大多数作品可能不会构成转换性使用。“不管构成是否可以转换使用,在没有他人许可的情况下将他人的肖像照片放入画中确实是涉嫌侵权的。”但是就目前看到的这张图来说,画两个人的脸是看不见的,所以如果真的上法庭,可能不会认定肖像权侵权。"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首先认为,小红书博主发布的一男一女的人像照片不属于作权法规定的作品,因为根据《作权法实施条例》 2 《条例》规定,《作权法》所指的作品,是指“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方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顾名思义,原创性是作品获得作权保护的关键条件,而人像并没有融入创作者独特的创造力、原创性和作权保护范围,所以没有在作权范围内被侵犯或抄袭的说法。赵良善说,虽然张某某没有抄袭或抄袭小红书博主的人像照片,但他很可能涉嫌侵权,因为从侵犯肖像权的角度来看,中国民法典第一 1019 条明确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肖像。因此,张某某可能侵犯了几位小红书博主的肖像权,应承担停止侵权、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扬子晚报 / 新闻记者紫牛 沈昭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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