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之光 | 王娟娟:照亮迷途少年前进的道路。
个人介绍
1983年出生的王娟娟,女,汉族,中共党员,2006年被孟州市法院录取,2017年成为孟州市第一批录取法官,并担任少年审判负责人,从事少年审判工作至今,2023年被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记录为“个人三等功”。


她是一名公正的法官,依法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她是建立志愿服务基地,拯救“迷路羔羊”的温暖法官;她是孟州市法院刑事院长、少年审判负责人王娟娟,关爱留守儿童,开展“法佑春蕾”活动。

“作为青少年审判的负责人,我知道每一个青少年审判案件都关系到一个孩子的成长和一个家庭的幸福。我只需要多做一点,让审判工作更深一步,让青少年审判案件更有温度,也许就能照亮迷路青少年的前进之路。这就是我工作的意义和动力。”王娟娟笑着说。
今年2月,在审理小张盗窃案件时,考虑到小张作为一名大学生,对被告人小张进行了法庭教育,有了光明的未来。希望他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回报社会。王娟娟便通知小张到志愿服务基地——孟州市爱馨养老公寓进行志愿服务。与此同时,小张积极打扫卫生,热情帮助老人,受到老人和员工的好评。王娟娟综合案件、鉴定报告、社会调查报告等因素,对小张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轻处罚。“感谢法院为我提供这次志愿服务的机会,我学到了很多,也学到了很多。我将来会做一个好人,回报我的父母和社会。”小张真诚地对王娟娟说。

同时,为了让小张获得更好的家庭教育,王娟娟向小张的父亲发出了孟州市第一份家庭教育指导令,从教育方向、教育方法、法治意识等方面对小张的父亲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处理家庭教育中遇到的困难,帮助建立良好的家庭教育。"非常感谢您!这个家庭教育指导令让我明白,我不但要给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更要保证孩子的心理健康。”小张的父亲说。
不仅如此,王娟娟还在努力防止青少年犯罪,阻碍行业漏洞。为了保证未成年被告社区的矫正效果,王娟娟座谈走访了未成年被告,充分了解了未成年被告在接受社会矫正期间的学习、生活、工作现状和思想状态,积极引导他们重塑信心,努力学习,享受生活。此外,王娟娟还向相关学校发出了三份司法建议,促进了学校校园日常安全建设、教师日常评价评价、师德师风教育、师生普法教育等问题的扎实整改,营造了良好的校园氛围。
作为青少年审判的负责人,王娟娟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青少年审判原则,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打击侵犯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始终保持初心不变,别出心裁,最大限度地拯救“迷失的羔羊”。

作者:郭嘉莉/文字,图片,

导演:赵玉军
执行总监:刘春润 王有利
协调:时须晨 李怡静
原题:“榜样之光” | 王娟娟:照亮迷途少年的前进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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