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小户型!面积不超过70㎡!征求意见稿来了
对于很多
那些想在苏州工作、定居的人
对于新市民和年轻人来说
找房子一定是一件大事
为了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
实施苏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办法
(征求意见稿)
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快点一起来了解一下↓

什么是保障性租赁住房?
征求意见稿指出,经济适用租赁住房是指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应的小户型、低租金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本市没有住房的新市民、年轻人等群体。其中,没有房屋是指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名下没有自有产权的房屋。
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小户型为主,原则上每套(间)建筑面积不超过70%。㎡。经济适用租赁住房不得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禁止以经济适用租赁住房为名非法经营或骗取优惠政策。
经济适用租赁住房从何而来?
征求意见稿指出,经济适用租赁住房的住房筹集主要包括三种方式:新建、改造和存量。
新建是指通过工业园区配套用地和集体经营建设用地,以及新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适当使用。
改造是指通过闲置、低效利用的各类非居住住住房改造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存量纳入是指将符合条件的存量房屋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使用和管理。
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在不改变城市规划实施、满足安全环保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情况下,可以将闲置低效的商业办公、酒店、科研教育等非居住住住房改造成经济适用的租赁住房。
经济适用租赁住房项目选址应综合考虑公司集中、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等因素,防止闲置和资源浪费,促进职业生活平衡。
现在,征求意见稿
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28日。
原标题:“小户型为主!面积不超过70㎡!征求意见稿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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