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涉案企业“小”案件,优化营商“大”环境
2024-11-15
近日,东安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公司合同纠纷的案件,依法保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贡献了法院力量。
案情简介
调解
2022年9月,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房屋装修合同》,原告将其全部房屋交给被告东安县某建筑装修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装修,装修总价为165。 0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按合同约定共支付。 151 000元的装修价格。原告将被告告诉法院,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因为被告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涉案房屋的装修。
法院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查阅案件材料,认为案件事实明确,权利义务明确。为了尽快解决纠纷分歧,法官和双方反复沟通,找出矛盾点,前往装修现场,逐一审查合同中涉及的已完成的项目和未完成的项目。最后,承办法官从法律义务、诉讼成本等各个角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理解,互相让步。在法官的劝说下,双方达成协议,再次约定合同的履行期限。如果被告未能按照上述履行期限完成装修,双方签订的《房屋装修合同》将自愿消除,装修款和违约金将退还给原告60元。 000元。
下一步,东安法院将继续为企业解决困难,营造更好的经营环境,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优化法治经营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作者丨雷丽 贺艳玲
郭艳芳进行了一审
二审丨文 珊
三审|凡春林
微信号|hndafy
微博|永州市东安法院
继续滚动阅读下一个轻触阅读原文。

向上滑动东安县人民法院,看下一个
原标题:调解涉企“小”案件,优化营商“大”环境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