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欠款发生纠纷 调解“五老”促进和谐

2024-11-15

近日,东安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成功解决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既节省了双方的时间和诉讼成本,又实质性地解决了双方的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诉讼案件对学校正常运行的不利影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力和社会效力。


基本案情


翟某承包了东安某私立中学教师周转房和教学楼项目,项目竣工后双方签署竣工结算书。约定项目结算总价和分期付款时间。但是到了2024年9月23日,已经到期的翟某还有100多万元没有支付。翟某多次向该中学负责人要求结清工程款,均被该中学以无钱为由拖延。翟某认为,中学拖延支付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协议。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学起诉法院,申请诉前保全,要求中学支付拖欠的工程款。


法院调解


在立案审查过程中,承办法官仔细审查了案件的起诉材料,发现案件事实清晰,法律关系明确,具有调解的基础。为了解决矛盾纠纷,降低各方的诉讼成本,调解员积极联系案件双方,经案件双方批准后,及时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向学校说明应履行的义务,实现诚信;另一方面,告诉翟某学校暂时遇到的困难,以及学校账户冻结可能对学校产生的影响的保全措施。翟某向法院申请撤销对中学的保全措施,通过劝说双方互相理解和支持,最终促进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现在,这所中学已经向翟某支付了100万元的工程款。到目前为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得到圆满解决。


人民呼吁,司法应对。近年来,东安法院始终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坚持用心、用力、用情,做好当事人调解工作,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纷机制,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作者|江鹏程


郭艳芳进行了一审


二审丨文 珊


三审|凡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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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工程欠款纠纷” “五老”调解促进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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