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财眼|泸州银行及其成都分行共被罚款262.5万元

2024-11-14

十一月七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罚单显示,泸州银行及其成都分行共被罚款262.5万元。


泸州银行被罚款212.5万元。


具体违法行为如下:


1、个人贷款制度存在缺陷


2、非法收取信贷资金受托支付划转费


3、单一集团客户信用集中度超过比例。


4、未落实提现条件的,即发放贷款。


5、信贷管理的形式化


目前,泸州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游莉对泸州银行非法收取信贷资金委托支付转让费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被罚款5万元。


目前,泸州银行贷款业务部负责人许蓓对泸州银行单一集团客户信用集中度超过比例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被罚款6万元。


目前,泸州银行重要客户管理部总经理助理杨帆对未落实提现条件的泸州银行发放贷款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被罚款6万元。


现任泸州银行直营客户部总经理黄静,对泸州银行信贷管理形式化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被罚款6万元。


泸州银行成都分行因信贷管理形式化被罚款50万元。


时任泸州银行成都锦江分行行长杨帆,对泸州银行成都分行信贷管理形式化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被罚款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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