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男教师被举报猥亵女学生后,指认现场坠亡。 本周五案件开庭

2024-11-13

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于瓅


11 月 11 日,潮新闻曾于 2022 年 6 月 7 据日报道,“四川乐山男教师在被举报猥亵女学生后坠楼死亡”的案件取得了最新进展。新闻记者从死亡老师单某某(化姓)的女儿晓云(化名)获悉,11 月 15 日早上 9 当时,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将对涉嫌玩忽职守罪的两名警察进行审判。


根据之前的报道,2022 年 3 月 31 日前,四川乐山某中学一名高二女生报警称,被语文教师兼班主任单某某猥亵。随后,当地警方介入调查证据,但单某某被带到学校辨认现场时突然坠楼身亡。由于犯罪嫌疑人单某某死亡,当地警方终止了对此案的调查,并撤销了涉嫌强制猥亵的案件。而且当时押送单某某辨认现场的两名民辅警, 9 月 26 日本,被检方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将审查起诉移送法院。


家属已经收到了出庭通知,此案将在 2022 年 12 月 27 日本在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开庭,但由于某种原因被取消,直至开庭。


今天,晓云告诉潮新闻记者:“接到电话的那一刻,我有点紧张。”她承认法官的话让她有点震惊。“经过合议庭的评论,在这种情况下,我父亲不属于这种情况的受害者。”等了将近 2 年开庭,只能旁听,晓云说不能接受:“这意味着我们的律师不能在法庭上说话。”


“这个口头通知上次有纸质通知。”两个通知内容的差异也让晓云感到非常困惑:“为什么上次审判通知还是受害者的律师?这一次,我爸爸甚至不是案件的受害者。”


该法官告诉云,由于刑事受害人需要犯罪,他直接侵犯了自己的个人。但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这两名涉案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行为。


记者致电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办公室询问晓云提出的问题。接电工作人员表示,此案目前不接受媒体采访。如果判决后需要宣传报道,法院会发布新闻稿,回应社会关注,并表示“你问的问题属于法律相关问题,我无法回答你。”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法院的做法不合理:两名犯罪嫌疑人以玩忽职守罪起诉。作为公诉罪,法院不应拒绝受害者委托律师。他认为,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的行为造成了他人死亡的后果,因此死者家属等与死者关系密切的人可以代替受害者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相应的诉讼权利。


浙江伦和律师王逸芸也表示,虽然主体对五通桥法院的说法是有道理的,但实际上有些人因失职失职而受害。“我们仍然必须理解受害者家属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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