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用止痛药后,咸宁一男子心源性猝死,药房非法销售处方药被处罚。

2024-10-30

10月28日,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村民李婷(化名)表示,她的家人谢先生去药店买止痛药,因为腰椎间盘疼痛。药店推荐并销售了一种处方药,没有处方。谢先生在店员指导下现场服药后离开,半小时后心源性猝死。“里面含有制草乌和艾蒿。服用会引起心悸、心跳过快、血压升高等不良反应,属于严格要求的处方药。”


记者按要求联系崇阳县市场监管局、县委宣传部网信办。上述两个部门都表示“已经处理了这种舆论”,但并没有对事件本身做出实质性回应。


58岁男子药店买药治疗腰痛。


服用半小时后“心源性猝死”


谢先生今年58岁,在崇阳县的一个菜市场和妻子一起摆摊卖菜已经20多年了。长期的重体力劳动使他们比同龄人老得多,谢先生经常遭受腰椎间盘疼痛。


十月十九日下午,谢先生做了几天的理疗仍然疼痛,就到菜市场旁边的药店,买了一盒止痛药。


李婷说是小药店,平时一个人看店。店员推荐了一种“三七伤药片”,说有舒筋活络、祛瘀止痛的作用。店员还热情地提供了一杯水,指导老谢当场服用了三片药片。“两地距离只有100多米。他走回摊位,喊着疼,觉得不舒服。他需要在后面的仓库里躺一会儿。我婆婆让他休息一下,准备自己收摊。”


大约半个小时后,李婷的婆婆回到仓库,发现丈夫不应该打电话,立即给儿子打了电话。李婷夫妇去了现场,发现谢先生没有呼吸。一家人联系医院,开车送谢先生去医院。


“我去医院的时候,医生说没救了。在我们的坚持下,经过十分钟的抢救,我们正式宣布死亡。”李婷说,当她的家人被带到车里时,她惊慌地看到他手里拿着一个绿色的药盒,于是她顺手拿了过来,问她的婆婆,她知道谢先生半个多小时前去买药了。


在家属提供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中,注明谢先生的死因是“心源性猝死”。


死亡证明(家属提供)


李婷说,谢先生没有心脏病史。她问医生,这是一种处方药,有很多禁忌,需要严格按照处方销售。


“在药品说明书中,服用后会出现心血管系统疾病,如心悸、心跳过快、胸闷、血压升高等。,还可能出现呼吸不畅、类过敏等症状。”小婷说,感觉异常后,家人立即向医院报警,警方前往现场调查,带走了剩余的药丸和药盒。


非法销售处方药的药房被处罚


暂时无法证明死亡与服药不当有关。


据谢先生的儿子介绍,警方曾经说过要进行尸检来决定死因。但是谢先生在几天前就被火葬了,没有做尸检。


小谢解释说,参与调查的人员说,尸检需要家人支付三四万元。“家里有压力。我的父母和叔叔阿姨都是村民,他们不能接受在尸体上操作。由于种种原因,它被直接火化了。”


封面记者注意到,药品说明书中有明显的黑体字警示:禁止使用本品及含成分过敏者,禁止孕妇使用。不宜与其他含有乌头碱的药物结合使用;心血管疾病患者谨慎使用;本品含草乌,雪上一朵蒿。“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严格按规定量服用,服用量和服用时间不得随意增加。如果出现舌唇麻木、心悸、胸闷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送往医院。”


药品说明书(家属提供)


据武汉某三甲医院药学专业人士介绍,三七伤药片是一种祛湿止痛的中药,属于处方药。制草乌和雪上艾蒿都是有毒成分,药效很强。与其他不能一起使用的药物和食物混合使用,并用于禁忌症患者,会造成严重后果。需要医生严格指导,药店严格按照处方销售。


李婷说,公婆不识字,“他看不懂说明书,也没吃过这种药,是药房推荐的。”


27日,记者多次拨打药店电话,对方接听后以信号不佳为由挂断,以后不再接听。


崇阳县市场监督局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处理了事件的舆论,并书面提交给崇阳县网络信息办公室。采访需要联系网络信息办公室。崇阳县网络信息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采访需要联系县委宣传部,并提供相应的电话号码。崇阳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登记核实记者身份后,提出向业务部门了解情况后再回复。


记者从当地有关部门了解到,涉案药店向谢先生销售三七伤药片时,确实没有处方,并对其进行了处罚。“因为没有尸检结论,现在没有办法证明死亡与这种药物有关,也没有办法证明死亡与非法销售有关。仍在调解处理中。”


原题:“湖北咸宁男子服用止痛药后心源性猝死,药房违规销售处方药被处罚”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