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行罚单“霸屏”:11家机构被罚款,2家债券承销业务被暂停半年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罚单“霸屏”。
10月18日晚,中国证监会一口气在官网公布了19张罚单,涉及中信建投、海通证券、银河证券、光大证券、兴业证券、中航证券、中原证券、开源证券、东北证券等9家券商,以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东方证券承销保荐等2家公司。与此同时,16名对相关问题负责的从业人员也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了相应的行政监管措施。
除了披露罚单,中国证监会还通报了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内部控制和廉洁专项整治。中国证监会表示,今年组织对部分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的内部控制和廉洁从业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11家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对43名直接责任人员和负责管理的人员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证监会在通知中特别提到了开源证券和中原证券两家券商,对违规问题多、情节严重的开源证券和中原证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暂停公司债券承销业务6个月,要求公司全面整改,切实吸取教训。
投行罚单“霸屏”
具体来说,在中信建设投资方面,中国证监会指出,部分项目尽职调查不充分;未能有效督促发行人管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核心不充分关注项目风险;内部控制在披露招股书本质修改后没有再审批。
与此同时,刘乃生作为中信建投分管投资银行业务的高管,对这一问题负有责任。因此,中国证监会决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对中信建投和刘乃生进行监管谈话。
此外,由于质量控制,中信建设投资没有充分关注部分风险和异常交易情况,项目底稿缺失或不完整,质量控制阶段对财务数据异常和审计控制不严格。贾新作为时任质量控制部的负责人,对这一问题负有责任,证监会决定对其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出具警示函。
银河证券在一些项目中不勤奋尽责;个别项目未被识别为非社会化发行;个别项目债券发行结果公告未披露银河证券认购债券的情况;个别员工通过别人代领年终奖逃避纳税;工资延期支付不到位;质量控制和核心审查不严格;子公司廉洁工作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信息披露不到位。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银河证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责令改正。
作为时任银河证券分管债券业务投行委员会副主任,韩志谦对相关问题负有责任,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出具警示函。
在海通证券方面,中国证监会指出,他们在一些项目中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投资银行立项阶段没有严格控制;质量控制和核心审查不严格;投资银行业务信息系统建设不完善,决定对海通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作为海通证券分管投资银行业务高管,姜诚君对违规经营负有责任,证监会决定对其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进行监管谈话。
由于部分项目保荐报告未完全披露项目立项、质量控制、核心审查、薪酬考核制度设计不合理等问题,证监会决定对其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出具警示函。
光大证券决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出具警示函,因为部分项目质量控制不严格控制项目风险,调整底稿,核心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发布保荐报告未完全披露内部控制关注。
由于质量控制负责人同时参与项目承接、质量控制验收不到位、部分项目核心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中国航空证券证监会决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责令其改正。
作为中国航空证券时任质量控制负责人,吴永平作为时任核心负责人,对这一问题负有责任,证监会决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出具警示函。
由于质量控制、核心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质量控制稿件验收控制不严、未建立完善对外提交文件审查控制机制、个别项目持续监管不勤奋、不尽责等问题,中国证监会决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责令其改正。
在东北证券上述问题中,梁化军作为时任分管投资银行业务的高管,王铁铭作为时任质量控制部门的负责人,王爱宾作为时任核心负责人,对问题负有责任,证监会决定对其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出具警示函。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项目经理魏忠伟和保荐代表人秦丹在保荐西藏国策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国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过程中,未经公司同意,违反公司与西藏国策签订的保荐协议。申万宏源承销保荐、魏忠伟、秦丹均被证监会采取监督管理措施,出具警示函。
在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方面,中国证监会表示,由于部分项目质量控制与核心人员交叉混淆、部分项目质量控制现场核查、核心控制不到位、部分项目聘用第三方信息公开不规范等问题,决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责令改正。
作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质量控制负责人,张瀚对相关问题负有责任,证监会决定对其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出具警示函。
开源证券、中原证券均被暂停6个月的债券承销业务
在开源证券方面,中国证监会指出存在三种违规操作:一是个别公司债券项目不勤奋尽责,导致招股说明书中误导性陈述。第二,在包销多只绿色债券时,没有仔细检查和检查,导致债券发行人违规融资、重复融资,如虚假融资、无利可图或资金来源明确,将建成,同意将用于绿色项目的资金挪作他用。第三,在多个投资银行项目中,质量控制审查不严格。
因此,中国证监会决定在2024年10月17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间暂停开源证券的债券承销业务。作为总经理,李刚、杨彬作为时任负责债券业务的公司高管,对违规操作负有责任,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进行监管谈话。
中原证券有四种非法操作:一是协助债券发行人与投资者签订债券咨询服务协议,以非社会化的方式支付票面利息补偿费用的债券。第二,在个别公司债券项目中,发行人偿债能力审查不充分,发行人未发现融资租赁合同违约,被法院裁定为执行人。第三,在个别项目持续监管过程中,没有发现发行人财务造假事项。第四,原质量控制部门负责人领取项目承包奖,同时参与质量控制相关工作,质量控制底稿验收控制不到位等。
2024年10月17日至2025年4月16日,中原证券决定暂停债券承销业务。
此外,作为中原证券总经理、花金钟时任分管投资银行业务的高管,李昭欣对违规操作负有责任,证监会决定对其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进行监管谈话。
中国证监会抓住公司高管等“关键少数”
中国证监会表示,为落实中央金融监管工作会议“长牙带刺、棱角分明”的要求,不断加强对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管控,严格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的责任,今年组织对部分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的内部控制和廉洁从业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从检查情况来看,通过近年来持续严格控制,大多数证券公司更加重视投资银行内部控制基础体系的建设。由业务部门、质量控制、核心合规组成的‘三道防线’内部控制体系整体运行有效,项目执业质量水平提高。“中国证监会进一步指出,“但个别证券公司仍存在投行内部控制不严等问题。部分项目,尤其是债券承销项目,审查不到位,不落实勤奋尽责的需求。”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中国证监会坚持“穿透式监管、全链问责”的原则和机构和人员“双罚”的原则,抓住公司高管等“关键少数”,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法采取措施。
首先,开源证券和中原证券对违规问题多、情节严重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暂停公司债券承销业务6个月,要求公司全面整改,切实吸取教训。
其次,对11家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如监管谈话、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根据违规情节的严重程度,要求有针对性地处理调整和内部控制的不足。
第三,中国证监会采取监督谈话、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督措施,对43名直接负责人和负责管理的人员进行监督。人员包括公司负责人、分管投资银行业务负责人、核心负责人、质量控制部门负责人、业务部门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并要求公司内部追究责任人。
中国证监会表示,此次监督检查在覆盖面、追究责任范围、处罚力度等方面较往年有明显提高。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九条”等金融市场 N“文件部署,督促各行业机构以案例为鉴,以案例为鉴,不断加强投行业务控制,及时评估控制效果,不断完善监管工作,促进保荐机构进一步提高执业质量,坚守廉洁从业底线,充分发挥证券公司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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