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在天津发布!十月十三日十四时启动
今天上午
我市发布
黄色预警严重污染天气
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0根据空气质量预测和会商结果, 月 13 日到 15 日本,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个污染过程。根据《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计划》(津政办法〔2023〕9 号码)有关规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从 10 月 13 日 14 时起启动Ⅲ等级应急响应,具体措施如下:
第一,强制减排措施
1. 根据工业企业的说法 2024 2008年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认真落实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
2. 停止拆除、喷漆、喷漆、切割、护坡喷浆等室外建筑;
3. 除保障性建设项目和应急救援任务外,停止施工现场所有土方作业(包括土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石灰混合、混凝土打凿等。,以及建筑工程的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彻底停止生产和运行渣土储存点;
4. 各区要采取科学措施,根据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适当调整本行政区域主要道路的湿法操作频率,减少湿法操作频率时适当加强吸扫操作;
5. 建筑工地、企事业单位停止使用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非道路移动机械(承担紧急维修工作的除外);
6. 在道路上停止使用国家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运输车辆;
7. 根据生态环境部技术指南和当地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要求,重点行业企业实施重型货车运输管控措施(货车白名单车辆除外)。
第二,健康防护指导
1. 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和过敏性疾病患者应留在室内,停止户外活动,普通人应减少户外活动;
2. 减少或停止学校、幼儿园的户外课程和活动;
3. 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系统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诊指导。
第三,建议措施
1. 倡导公众低碳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出行;
2. 加强公共交通运输能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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