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岁的卖菜老人遭遇车祸伤害,能否主张误工费?法庭:支持
2024-09-21
84 年龄较大的卖菜老人因交通事故受伤,主张赔偿误工费。
案件回顾
2023 年 1 月 18 一天早上,林某开着一辆小型普通公交车撞上行人黄某拉行人力大板车,造成 84 黄某年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黄某受伤后,立即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 49 天。
经交警部门认定,林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黄不承担事故责任。经鉴定,黄构成九级残疾。此外,发现林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公交车正在进行。 A 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保险 300 第三方责任商业保险万元。
黄某因与林某、A 保险公司不能协商赔偿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
经审理,法院认为,公民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侵犯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本案发生交通事故时,84 一岁的黄某正在卖菜。虽然黄某已年过八旬,但他仍然通过劳动获得收入,维持生活,有权要求赔偿因损害而造成的误工损失。根据本案实际情况,法院应当支持黄某的误工费,并酌定误工费为 25 元 / 天。黄某误工期结合伤势、医嘱、年龄、诊断意见等实际情况,确定为 150 天空,误工费为 3750 元(25 元 / 天 ×150 天啊,这个费用应该由林某、A 保险公司负担。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确定。受害者有劳动能力,有劳动需求,有证据证明其从事劳动赚取收入。即使受害者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也可以支持相应的误工费。
【来源:江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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