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灵武交警曝光酒驾,看看是谁? !
千万不要开车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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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2024年7月23日0时41分左右,赵某某从灵武市高庙停车场出发,将车辆行驶至灵武市枣园街与古城路路口北50米处,被灵武交警大队巡逻民警查获。
经鉴定:赵某某血液检测出乙醇含量为146.70mg/100ml,根据《车辆驾驶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阀值与检验》的规定,认定为醉酒。
02
2024年7月21日23时04分许,王某某涉嫌在饮酒后驾驶宁A465AT号小型普通公交车,从宁东镇出发,将车行送往灵武市朔方路与东盛街路口,被灵武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
经鉴定:王某某血液检测出乙醇含量为115.03mg/100ml,根据《车辆驾驶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阀值与检验》的规定,确定为醉酒。
03
2024年7月20日23时34分左右,李某酒后驾驶宁A863GE号小型普通公交车,从灵武市健康小区出发,将车辆行驶至灵武市枣园街与灵州大道路口南50米处,被灵武交警大队巡逻民警查获。
经鉴定:李某血液检测出乙醇含量为120.65mg/100ml,根据《车辆驾驶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阀值与检验》的规定,认定为醉酒。
04
2024年6月12日23时23分左右,李某涉嫌在饮酒后驾驶宁A6D7X2号小型轿车,前往灵武市西平路与灵白街路口,被灵武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
经鉴定:李某血液检测出乙醇含量为72.42mg/100ml,按照《车辆驾驶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阀值与检验》的规定,认定为饮酒。
不要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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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次提醒大家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应该是一种习惯 一种准则
二轮和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
酒驾同样要受到相应的惩罚。
编辑丨小枣
审批丨大拿
交警大队提供稿件
原题:“灵武交警曝光2024年酒驾,看看是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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