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不相容岗位职责未分离,投资者投诉处理不到位等。 东海证券收到警告函

2024-08-21

凤凰网财经讯 8月19日,吉林省监管局发文称,公司长春前行街道证券营业部因内部控制管理不完善,收到吉林省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公告指出,经调查,东海证券长春前行街证券营业部存在个别不相容岗位职责,未分离;未能有效履行账户使用实名登记系统、适当性管理、异常交易管理等职责;客户回访流程不合规;不了解证券经纪人的执业情况;投资者投诉处理不到位, 营业场所公示举报电话有误;个别投资者的投诉和纠纷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很多违规操作,比如从业人员的投资行为管理规范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吉林监管局指出,吉林监管局根据《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证券公司与证券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东海证券长春前往街道的证券营业部采取监督管理措施,出具警示函。


东海证券对吉林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表示,公司高度重视上述问题,督促营业部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针对这一违法事实,公司已组织经纪业务进行全面风险自查;公司将加强经纪业务分支机构的管理,严格遵守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要求,完善内部控制和管理,确保日常运营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此外,东海证券还强调,此次事件不会影响公司的整体运营,也不会对公司的运营产生重大影响。这种惩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有因此受到惩罚/处理而终止上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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