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价格调整!吉林省发改委重要消息!
吉林省发改委
提高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发改委(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国家电网吉林电力有限公司、吉林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各类市场主体:
为充分发挥峰谷分时电价信号的作用,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促进新能源发展,根据吉林省目前的用电特点,优化和完善工业客户分时电价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峰谷时段划分
高峰期 9:00—11:30、15:30—21:00(共8小时),其中:1月、7-8月、11-12月、16月。:00—19:00(共3小时)
平常段 6:00—9:00、11:30—12:30、13:30—15:30、21:00—23:00(共8小时)
低谷时段 23:00—6:00、12:30—13:30(共8小时)
第二,电费波动比例
通常段电费按照市场交易购电价格或电网代理购电平均上网价格执行,在通常段电费的基础上,高峰期和低谷期的用电价格各自上下波动55%。;高峰时段用电价格在高峰时段上涨25%。政府基金、附加和系统运行费用不参与波动。
第三,其它事项
(一)鼓励工业用户在高峰期降低用电量,增加低谷耗电量,降低用电成本,包括储能、综合能源应用等。
(二)根据吉林省供电系统用电量或净负荷特性的变化,及时动态管理分时电价政策,结合新能源发展、政策实施效果等因素。电网企业应进一步加快电力计量装置和信息系统的改造和升级。
(三)其他未完成的事项,继续按照《吉林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吉发改价〔2021〕878号)执行。
该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
吉林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9日
标题:吉林省发改委关于提高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
来源 | 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
原题:电价调整!重要消息是吉林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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