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法善执|“终本清仓” 十年积案今朝执结

2024-07-12

“你好,延平法院执行局?我是被执行人谢某清。今天,我将带着现金去贵院,向申请人范某红、黄某、黄某亮支付剩余的13.5万元赔偿。”5月29日上午上班时,延平法院执行干警郭友慧接到申请审结电话,郭友慧立即通知三名申请人办理审结手续。

 

申请人范某红与黄某、黄某亮是母女、母子关系,为此,他们已等待了10年。在接到审理电话后,他们迅速赶往延平法院。

 

一段痛苦的记忆在赶往延平法院的路上再次涌入范某红的心中。2013年3月13日下午6点35分左右,范某红的丈夫黄某福酒后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经过316国道202公里。 205米(南平市延平区王台镇道路)与谢某清驾驶的拖拉机相撞,导致黄某福在抢救后死亡。经过交警部门的认定,谢某清承担了主要责任,黄某福承担了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谢某清积极赔偿受害者家属5万元。谢某清起诉延平法院审理涉嫌交通肇事罪。开庭前,法官多次组织被告谢某清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范某红等人调解赔偿问题,但谢某清表示确实没有赔偿能力,最终未能达成和解协议。2013年12月18日,延平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谢某清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一次性支付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范某红、黄某、黄某亮28.8249万元赔偿。

 

被告感谢清朝顺昌县高阳乡的一名普通农民。出狱后,他回到农村生活。虽然延平法院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但由于没有固定收入,他的工作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

 

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最终清仓”行动,延平法院将一批涉及民生、小标的最终案件作为攻坚目标,上述案件就是其中之一。

 

“谢某清,我终于找到你了。10年前,延平法院判决的赔偿应该支付给别人。春节马上就要过了,申请人不能再失望了。”执行干警王国镇介绍:“今年2月5日,腊月二十六,我们在顺昌县高阳乡集镇的一家摩托车修理店找到了谢某清。据调查,近年来,谢某清主要依靠这家修理店养家糊口。”

 

面对突如其来的执行干警,被执行人谢某清不耐烦地说:“要钱不要,要命一条。

 

“应申请人申请,如果您今天拒绝履行生效判决责任,我们将对您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您将在看守所度过这个春节。”王国镇说:“鉴于谢某清没有履行诚意和赔偿能力,我院当天依法将其送往南平市看守所拘留。”

 

没有棺材,没有眼泪。当家人看到谢某通关进入拘留中心时,他们的心理不再平静。第二天,谢某清的家人打电话给执行警察,说他想办法向亲戚朋友借3万元,愿意先付一点钱。希望法院能提前释放谢某清春节回家。

 

拘留只是执行手段之一,旨在督促被执行人认真履行生效判决。执行警察看到转机后,立即将此消息告知申请人。

 

“2月6日,我们组织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家属零距离坐下,被执行人家属当场将筹集的3万元现金交给申请人,希望得到申请人的理解。王国镇表示:“看到被执行人家属的真诚态度,申请人还当场表示同意提前解除对谢某的拘留措施。鉴于被执行人确实困难,申请人还承诺将赔偿降至16.5万元,余额将在今年6月1日前支付到位。”

 

二月七日,延平法院依法作出解除对谢某清的拘留决定,让他回家过春节,享受天伦之乐。

 

言必信,行必果。执行警察郭友慧说:“看到执行人承诺的赔偿期快到了,今年5月底,我们及时催促执行人谢某清信守承诺,于是本文开头就出现了一幕。”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