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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记者在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适应甘肃省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电力供需形势变化、系统用电特点变化等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以适应甘肃省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电力供需形势变化、系统用电特点变化等新形势新要求。根据国家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相关要求,甘肃省将于今年8月1日起调整工业峰谷分时电价比例,结合省内供电系统的净负荷特性和运行状况。
据了解,“峰谷分时电价”是一种按高峰用电和低谷用电分别计算电费的电费制度,鼓励用电客户科学安排用电时间,通过在不同时期制定不同的电费水平,削峰填谷,提高用电效率。
此次调整,将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原高峰、平段、低谷各8小时调整至高峰7小时、平段11小时、低谷6小时。高峰期由7∶00-9∶00、17∶00-23∶00调整至6∶00-8∶00、18∶00-23∶00,平常段由23∶00-7∶00(第二天)调整到23∶00-6∶00(次日)、8∶00-10∶00、16∶00-18∶00,低谷时间由9∶00-17∶00调整至10∶00-16∶00。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调整由所有工业电力用户(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除外)和农业电力用户(农业灌溉用电除外)实施。居民和电加热客户执行原规定,暂时不调整。
省发改委党组成员、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何正义表示,工业峰谷分时电价比例调整后,将充分发挥峰谷分时电价杠杆作用,确保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更好地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能源体系建设,促进甘肃省新能源优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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