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死后被发现嫁给了38岁的保姆!资产已经给保姆和孩子了。
辽宁省锦州市90岁老人赵德忠死后,发现自己已经和38岁的保姆结婚,财产和葬礼费用已经交给保姆和孩子。养女报警,警告民政局,要求判断婚姻无效。
近日,记者从老人养女赵永秋和保姆郑秀英(化名)处获悉,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驳回原告赵永秋的诉讼请求,法院不支持原告要求撤销老人和保姆结婚登记的行政行为。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判决。图片/受访者提供
判决结束后,除赵永秋提出改判婚姻无效的上诉外,郑秀英还提出了上诉,不承认原告与老人的养女关系。根据郑秀英的行政上诉,要求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上诉,认为赵永秋与赵德忠的养女关系是事实错误,被上诉人不具备诉讼主体的资格。
4日,保姆郑秀英回应记者,否认是为了资产而“骗婚”,称已婚老人提出她选择尊重老人的想法。虽然年龄相差38岁,但双方都相爱了。
继父生前出具的公证被撤销
去世后,财产、丧葬费被送给了保姆的孩子。
据媒体报道,2022年6月,65岁的赵永秋得知锦州的继父已经去世两天了,从沈阳赶回家后发现,90岁的继父在去世前9个月,与38岁的保姆领证结婚,财产已转让给保姆子女,死后的丧葬补贴、抚恤金等3.9万余元也被保姆子女带走。
赵永秋告诉记者,赵永秋8岁时以养女的身份继承到阿姨家,因为他的姨妈不能生孩子。2020年8月,在弟弟岳父的推荐下,继父聘请了辽宁义县保姆郑秀英。
赵永秋认为他的继父可能被保姆控制。2021年5月,养母去世两个多月后,继父赵德忠向锦州市公证处出具了婚后从未生过孩子、收养过孩子的公证书。收费单上签的名字是保姆孩子郑某。公证书出具后不久,继父将房屋以购买方式转让给保姆的儿子。
“保姆想以这种方式绕过我,同时把房子转移到自己手里。”赵永秋说,她向法院提交了相关材料,证明有些材料是伪造的,她真的是老人养女人。经核实,锦州市公证处撤销上述公证书,承认公证内容与事实不符。
此外,赵永秋还向记者提供了两份材料,一份是继父和保姆的结婚登记表,另一份是养母的死亡注销证实,上面的日期显示为同一天,都是在2021年9月28日,她觉得很奇怪。
赵永秋继父与保姆的结婚登记表和养母的死亡登记证实,日期为同一天。图片/受访者提供。
2023年9月,赵永秋向法院起诉锦州市古塔区民政局,要求法院判断民政局在申请保姆与继父结婚手续时存在缺陷,从而判断他们的婚姻无效。
在行政起诉中,赵永秋表示,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在为继父登记结婚时,并未履行注意义务。
继父申请结婚登记时,与保姆年龄差异极大,老年人健康状况极差,基本无法照顾自己。从老年人签名时的书写笔迹可以看出,老年人连笔都握不住,无法履行相应的夫妻责任。
就行为能力而言,老年人此时可能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甚至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群。婚姻登记部门在审查老年人的婚姻登记申请时,应当要求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对老年人的精神面貌和行为能力进行诊断和评估,以确定老年人是否存在与对方签订婚姻的真实含义。但纵观婚姻登记机关调取办理材料,其中并无任何与之相关的内容。
赵永秋认为,保姆郑秀英和老人申请结婚登记,可能涉嫌“骗婚”,“以婚姻的名义,侵犯财富的目的。民政部门登记审查程序存在明显缺陷,严重违背人际关系和公序良俗。 ”
法庭判决婚姻不予撤销
保姆还上诉不认可对方系养女,称与老人相爱。
2023年,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赵永秋曾经告诉记者,在诉讼之前,她曾经通过亲戚打电话给保姆,试图讨论财产分割,但对方一直在回避。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28日作出判决,驳回原告赵永秋对撤销老人与保姆结婚登记行政行为的要求。
根据赵永秋提供的判决,古塔区法院认为,本案争议有两个焦点:一是原告赵永秋是否适合本案的主体。第二被告和第三人在庭审中对原告赵永秋有赵德忠的养女身份提出异议。经审理,我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民事政策和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八条,“亲友、群众认可的,或者相关组织确认以养父母和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然没有办理合法手续,但也应当按照收养关系予以处理。根据上述规定,在1992年4月1日实施《收养法》之前,我国承认了事实收养关系。
第二,本案异议的行政行为是否应当撤销。本案中,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被告锦州市古塔区民政局、锦州市古塔区民政服务中心(古塔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对赵德忠和第三人郑秀英办理婚姻登记的事实进行了明确,程序合法,经核实双方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并签署声明、婚姻登记通知、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通知书、共同拍照等程序后。适用于正确的法律。
虽然原告赵永秋提出,赵德忠和郑秀英申请结婚登记时年龄相差太大,赵德忠身体状况极差,但被告婚姻登记处在审查赵德忠和郑秀英的结婚登记申请时,可能没有对赵德忠的精神面貌和行为能力进行诊断和评价,其行为存在重大缺陷。经核实,被告婚姻登记处在申请赵德忠和郑秀英的婚姻登记时,完全符合婚姻登记程序的要求。虽然赵德忠年纪大了,但原告并没有提供证据证明他申请婚姻登记的行为不是他自己的真实意思,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赵德忠是一个有限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的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法院不会支持原告要求二被告撤销2021年9月28日许可赵德忠与郑秀英结婚登记的行政行为。
判决结束后,除赵永秋提出上诉外,保姆郑秀英也提出上诉,其中赵永秋提出要求改判婚姻无效。根据郑秀英的行政上诉,他认为赵永秋与赵德忠的养女关系是事实错误,被上诉人不具备诉讼主体的资格,要求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上诉。
赵永秋告诉记者,很多人质疑她没有履行对继父的责任。她觉得委屈,说搬出锦州之前,为了照顾养父母,她特意搬到了和继父住在同一个小区,楼层紧挨着。请了保姆后,保姆会照顾她,她会在假期或者养父母生病的时候去看望她。
4日,保姆郑秀英回应记者。她想上诉是因为赵德忠没有收养孩子的记录。“如果老人有孩子证,我们就上诉。”她说,对方(赵永秋)从来没有见过老人,也没有打过电话。赵德忠去过养老院很多次,监护人都不是赵永秋。
郑秀英否认了与老人结婚或涉嫌欺骗婚姻的问题。她承认“婚姻是自由的,婚姻不限于年龄差异”。双方相爱,结婚的想法是老人提出的。老人告诉她,她老了,没有孩子,没有女儿,所以她应该“防老”。连续两次提出这个请求后,她选择尊重老人的建议,并与他登记结婚。
老年人殡仪业务单为保姆子女签名,关系填写为姑爷。图片/受访者提供。
郑秀英说,她儿子没有问过这段婚姻,死后的丧葬补贴、抚恤金等3.9万多元是她作为老人的妻子,授权她的孩子带走。至于老人的火化问题,是他的孩子冒充爷爷处理的。她回应说,殡仪业务单上“与死者关系”一栏填写的“爷爷”一词是工作人员写错的。
原标题:“老人死后被发现和小38岁的保姆结婚!资产已经过了保姆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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