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挪用超额募集资金支付工资,投资银行监管不及时受到处罚

2024-05-11

另一家证券公司收到了投资银行的罚款。广东证监局对国信证券采取警示函的决定,关系到持续监管违规行为。



经调查,国鑫证券作为广东奥普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特)的首次上市保荐机构,在持续监管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未能及时督促奥普特实施募集计划变更审议和披露程序。在持续监管期间,公司未能勤奋尽责,未能及时发现奥普特有超额募集计划支付员工工资,未能督促奥普特按要求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


第二,奥普特没有纠正使用其他募集专用账户支付工资的问题。未能密切关注奥普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应用,未能及时发现奥普特使用营销中心募集资金向其他项目支付员工工资的问题,未能要求奥普特在发现问题后及时整改。


近日,因持续监管而受到处罚的券商处于密集阶段。易董表示,自4月份以来,东兴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中泰证券、中信建投、海通证券、华英证券、中信证券等7家券商在募资管理、股权质押冻结、信息披露、交易及相关交易等未尽职监管方面存在一些疏漏。,以及未能履行持续监管职责。


值得注意的是,1月26日,公司奥普特因超计划募集资金而受到处罚,并于2月24日做出整改报告,提出以下四项整改措施:


一是提高筹资管理能力,规范筹资使用,如董监高重点报告、筹资管理及使用专项培训;


第二,相关责任人员内部问责;


三是营销网络中心项目整改方案,包括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华东R&D和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投资;


第四,根据实际情况,规划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加快建设。


奥普特有超额募集发放其他项目员工工资。


企业率先受到处罚,国信证券作为持续监管的保荐机构自然也不可避免地受到问责。在这两种违规行为中,除了提到持续监管企业超额募集投资计划支付员工工资外,国鑫证券在监管过程中没有及时解决问题,没有按要求监管公司的履行和披露程序,没有纠正问题,没有密切关注募集资金的存储和应用,发现问题后没有要求监管公司整改等诸多不勤奋尽责的表现外,“看门人”的职责也松懈了。


根据国鑫证券过去公布的持续监管报告或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的专项报告,没有指出该企业的募集资金状况中有未披露的信息或违规行为。从国鑫证券持续监管奥普特的次数来看,一般一年两次,不密切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或与监管频率无关。


据悉,奥普特是国鑫证券成功推荐上市的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在科技创新板上市。上市招股书显示,募资总额为16.18亿元。关于募资额度的分配和使用,招股书中指出,募资将分别投入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5.96亿元)、建设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3.07亿元)、建设总部R&D中心(1.91亿元)、建设华东R&D和技术服务中心(1.25亿元)、5个主要项目,如营销网络中心(5449万元)和补充营运资金(1.5亿元)。


其中,募集投资项目营销网络中心项目总投资为 5,449.90 用于发放新员工工资的万元为503.58 万元。根据项目概述,公司计划扩大东莞、武汉、台湾省、马来西亚、德国等地的营销服务中心,建设成都地区的新营销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将为公司顺利铺设产品销售和服务渠道,增强其覆盖核心销售市场的能力和品牌影响力。


值得注意的是,奥普特在筹资管理和应用方面已经被广东证监局指出,1月26日,公司及相关人员被责令改正和警告函。当时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营销中心项目实际支付的新员工工资金额为2040.38万元,超过计划使用金额1536.8万元,与原招股书中的503.58万元相比;其中,936.62万元的工资支付目标实际上是另一个投资项目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的新员工。结合公司也没有对此进行信息披露,公司和相关人员被“双罚”。


结合国鑫证券的罚单,第二个违规项目指出,奥普特利用营销中心募集的资金向其他项目支付员工工资,这不仅大大偏移了当时招股书中“营销网络中心项目”公布的新员工工资金额,甚至不属于项目募集计划。


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受考验


最近国信证券的罚单很多,大部分都是“双罚”。4月19日,由于多项合规内部控制问题,深圳证监局出具了公司和高管的警示函。罚单涉及股票质押回购、救助产品管理、私募子公司管理、为金融机构及其管理商品规避管控提供便利、为未备案的私募产品提供业务外包、信息隔离墙系统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此外,1月4日,由于保荐发行人发行上市过程中存在两起违规行为,公司和两名保荐代表均出具书面警告。


显然,国信证券的投资银行业务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


第一季度报告显示,国鑫证券实现营收33.62亿元,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29亿元,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19.24%和30.51%,按纯利润排名,国鑫证券位居前十。收入净利润双双下降,或者与市场环境、业务调整或成本控制有关。其中,公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分别达到10.79亿元、2.12亿元和1.64亿元。除了资产管理业务的增长,经纪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都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波动,同比有所下降。


在2023年的财务报告中,收益急剧下降。根据2023年财务报告,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3.17亿元,同比增长9.08%;实现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4.27亿元,同比增长5.57%。整体稳步增长,投资交易是公司业绩提升的重中之重,这也是2023年大部分券商财务报告的亮点。资产管理业务同比增长45.23%,业绩良好,但从其他主营业务来看,有所萎缩。


其中,投资银行业务同比下降24.58%,股票承销保荐业务合计承销23.83家,募资总额260.45亿元,同比下降11.99%和18.96%。另外,市场环境和政策或者对投资银行业务大幅下滑也有一定的影响,从去年的全年来看,A 股票市场共发行新股项目 762 个,同比下降 15.61%,募资 9,719 同比减少1亿元 33.82%。


一撤不可,中原证券接受罚单。


四月三十日,北交所宣布对中原证券和两名保代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2022年6月21日,富耐克超硬材料有限公司申请北京证券交易所IPO受理,保荐机构为中原证券,保荐代表为陈军勇和张朋浩。北京证券交易所发现,富耐克在申请北京证券交易所IPO时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招股书、反馈回复等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存在预付账款、在建项目、净资产披露不准确的问题;二是财务数据构成错报,不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在保荐机构中原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张朋浩、陈军勇进行尽职调查时,未能勤奋尽责,维护职业怀疑,未能充分审查长期挂账、退还大额预付款的合理性以及在建工程成本核算的准确性,未能在申请前发现并处理上述错报事项,违反了北交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规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北方证券交易所决定对中原证券、张朋浩、陈军勇采取自律监督措施,出具警示函。


富耐克因撤销IPO申请,于2024年2月6日被停止审批。这也再次提醒投行压实看门人职责,不能一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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