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垃圾不乱堆 违反纪律必须承担责任
随着天气转暖,沿街很多商铺开始装修翻新,装修垃圾时有沉积。松江市城管中山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为了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规范商铺门口随意堆放装修垃圾的行为,不断加强检查,引导临街商铺有序装修,规范装修。
近日,检查人员每天检查到茸梅路近茸北路路口时,发现茸梅路附近有一家店铺正在装修。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垃圾随意堆放在门外的空地上,没有任何覆盖物。沙子、石膏板等物品随风飘动,影响了人行道和绿化带的周围环境,也给过往行人带来了一些安全隐患。
对于这一点,执法人员立即进行了调查。经过调查,执法人员确定装修垃圾的生产单位是附近一个公园经营的商店,然后对公园的物业公司和商家进行了采访。这里的物业设置了一个专门堆放装修垃圾的地方,并告知了商家装修负责人的交付要求。然而,为了便于清理和运输,商家装修负责人临时将装修垃圾堆放在门口。执法人员了解情况后,对商家进行了普法宣传,耐心解释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应的法律责任,随意堆放装修垃圾,责令其清理整改,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装饰负责人深刻认识到了错误,并及时清理了装饰垃圾。
下一步,松江市城管中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继续加强普法宣传和日常检查,进一步加强店铺装修管理,督促商家规范装修,及时发现和调查装修垃圾的堆积和倾倒,为市民营造干净、整洁、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 普法小提示▲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装修垃圾的生产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将装修垃圾放入装修垃圾堆放场所或者收集容器。违反规定的,由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原标题:“装修垃圾莫乱堆积” 违法违规必须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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