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中小企业贷款融资有关,权威回应

2024-04-17

中国政府网


4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企业融资便利性实施方案》的相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让我们来看看。——


新闻发布会速度:


截至目前,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已向相关金融机构提供超过2.76亿的查询服务,每周浏览量超过百万。


加强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核算共享“总枢纽”功能,统一核算各类信用信息,成为金融机构集中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服务的“唯一出口”。


支持金融企业在细分领域推出金融产品和服务,因时制宜地开展“信易贷”重点商品试点。


努力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长率不低于各类贷款增长率。


增加首贷、续贷投放,增加小微企业法人贷款。


在没有信贷记录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便利性。


实施方案的基本思路


《实施方案》坚持建立以信用信息为核心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按照“四个强化”的基本思路,推动中小企业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国家发改委:


第一,加强平台优化整合。加强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核算共享“总枢纽”功能,将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作为集中向金融机构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服务的“唯一出口”。原则上,一个省份只保留一个省级平台,市县级平台不超过一个,整合功能重复或运行效率低下的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所有地方平台纳入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实行清单管理,减少重复建设和资源闲置浪费。


二是加强信息核算和共享。进一步扩大信用信息核算和共享范围,将企业主要人员名单、各类资质信息、进出口信息等17类、37类信用信息纳入共享范围。有效增加国家级“总对总”共享,加强数据质量协调治理。


第三,加强数据综合利用。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按照公益原则,依法向金融机构提供基本信息服务。建立信用信息核算加工联合实验室,加强敏感数据开发应用,结合当地产业特点,推出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通过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促进金融便利企业政策直接通过业务实体。


第四,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完善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管理规范和标准体系,提高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处置能力,有效保障数据安全。


国家融资信用服务平台


国家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主要有四大功能


国家发改委:


该平台主要有四个主要功能:


第一,信用信息查询。现在这个平台已经核算了780多亿条信用信息,按照公益原则向金融机构提供信息查询服务,缓解了银企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截至目前,全国平台已向相关金融机构提供超过2.76亿个查询服务,平均每周浏览量超过100万个。现在这个平台已经计算了17大类37个业务主体的信用信息。


二是融资需求对接。智能匹配银行机构提供的主要业务融资需求和金融产品,实现全国融资供需对接服务全覆盖。“金融超市”频道推出22款融资服务产品,供业务主体自主选择。


第三,惠企政策直接通过。集中展示各类惠企金融支持政策,实现首批35项惠企政策在线申请。分散在各种政府机构的惠企金融政策可以在这个平台上查询,业务主体可以找到合适或有条件的提交申请。


第四,融资增信服务。引入融资担保机构和风险分担资金池,实现第一批20项增信和风险缓释服务的“一站式”平台。


目前,我们依托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培育形成以信用信息为核心的普惠金融新模式,构建全流程融资综合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提供便捷的融资方式。


强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核算共享“总枢纽”功能


国家发改委: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重点从三个方面落实相关要求。


首先,明确渠道。加强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核算共享“总枢纽”功能,统一核算各类信用信息,成为集中向金融机构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服务的“唯一出口”,旨在实现政府数据资源的集中高效利用,让业务实体和金融机构更方便快捷地获取数据。


二是整合到位。归并整合各地功能重复或运行效率低下的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实行清单管理,有效减轻业务主体和银行机构的负担,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本次平台优化整合并非概念上、逻辑上的整合,而是实现实质性的整合。第一,主体是唯一的,整合的象征是唯一的名称和运营主体,不能用所谓的“数据共享”、“统一出口”、“统一标准”来代替整合;二是资产转让,整合平台的各类资产应纳入保留平台;第三,数据转移,整合平台核算的信息和融资有效数据应整体转移到保留平台;第四,明确职责,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负责统筹地区平台整合工作,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三是加强监督。《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各地要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平台整合,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区要抓紧制定工作计划,加快实施。


如何利用先进技术深化信用数据综合利用,提高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智能化水平,融资信用服务平台?


国家发改委:


主要从三个方面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一是联合加工。《实施方案》提出,支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建立信用信息核算加工联合实验室。实验室旨在在保证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加强敏感数据的开发和应用,通过隐私计算,为金融企业模型培训和产品创新提供基础,创造一个相对独立、安全的数据环境。


第二,特色试点。《实施方案》提出,要因地制宜开展“信易贷”重点试点,支持金融企业在细分领域推出金融产品和服务。试点的目的是充分整合产业链主公司、集中交易场所、产业集群所掌握的特色信息和公共信用信息,支持金融机构为特色产业提供更精准的融资服务。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当地特色产业和优势项目,选择有条件、有兴趣的地方和金融机构,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开发市场需求的专属金融产品和服务。


第三,精准投放。目前,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了许多惠民企业的政策,但政策的宣传和申请分散在不同的部门。有时候业务主体不知道有没有条件申请,找谁申请,怎么申请。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地方政府利用平台总结辖区内各种惠民企业政策。通过对企业相关信息的加工分析,将相关政策精准投放给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促进政策在线申请和直接享受。


第四,稳定开放。信用服务机构是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中坚力量,也是以市场化方式综合利用信用信息的中坚力量。在确保信息安全的情况下,我们将研究部署信用信息平台授权运营的条件和标准,稳步向包括信用信息机构在内的各类信用服务机构开放数据,充分发挥信用服务机构的系统优势,按照社会化、法制化的原则,促进信用信息的深度开发和应用,更好地满足多元化的融资需求。


中小企业融资


三方面促进小微企业融资


金融监管总局:


财政监管总局将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更好地促进小微企业融资:


首先要求银行实现保量、稳价、优结构。保证金额就是保持普惠信贷支持力度不减,努力实现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类贷款增速。稳定的价格就是稳定的信贷价格,指导银行及时调整普惠型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要求银行严格规范与第三方机构的合作,促进社会融资成本稳步下降。优秀的结构就是提高信贷结构,增加首贷、续贷,增加小微企业法人贷款。同时,要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新质量生产力的要求,突出支持科技创新、专业化、绿色低碳发展的要求,加强中长期贷款对小微企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项目研发的支持。除了信贷支持,我们还鼓励银行建立“信贷支持” “服务模式,为小微企业提供清算、财税咨询、汇率避险等综合金融服务,更好地满足小微企业多元化金融需求。


第二,提高三项监管机制。我们将修订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管控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评价体系,丰富评价维度,突出服务效果评价,完善管控协同机制。根据小微企业贷款特点,修订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类方法,完善差异化分类依据。提高小微企业信用尽职免责制度,进一步细化尽职免责认定标准,进一步提高尽职免责与不良容忍制度的融合,更好地保护尽职信贷人员的积极性。


第三,改善小微企业银行服务的良好环境。我们将继续与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动,深化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扩大信息共享范围,扩大信息共享深度,改善信息共享模式,更好地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还将与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动,落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增值税免税等政策。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有效地将政策利好煽动的金融资源转化为小微企业的发展动能。


进一步扩大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的登记范围


中国人民银行:


截至2024年3月底,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累计办理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3445.5万笔,提供查询2.1亿笔;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累计促进融资51.2万笔,可以说在支持动产融资和供应链金融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践行“征信为民”理念,不断完善数据库功能和服务。一是依法全面收集金融信用信息,深化信用信息开发应用,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支持金融企业建立健全敢贷、愿贷、可贷、会贷长效机制。二是研究促进中小企业支付现金流信息的共享应用,形成信用信息互补的服务格局,进一步提高没有信用记录的中小企业融资便利性。第三,进一步扩大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的登记范围,增加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帮助中小企业利用动产获得融资。


鼓励银行提高信用评级模型 增加小微企业贷款中的信用贷款投放


金融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将积极与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合作,深化信用信息共享,指导银行机构依法合规利用信用信息,提高共享应用效率。


第一,参与建设。在平台整合期间,我们将积极配合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的整合,引导金融企业保持服务稳定。


第二,深化应用。我们鼓励银行积极对接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有效应用于客户筛选、贷前调查、贷中审核、信用管理等信用流程。鼓励银行将积累的内部金融数据与外部信用信息有机结合,积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深入挖掘数据要素的价值,准确“画像”企业,提高信用评级模式,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开发线上贷款产品,提高小微企业服务效率,积极创新信用贷款产品,增加小微企业贷款中的信用贷款投放。


第三,防范和控制风险。我们要求银行高度重视数据安全,依法合规地查询、获取和保管客户的信用信息,实现信息全生命周期的安全闭环管理。


怎样确保会计信息具有足够的质量,能够支持银行贷款?


国家发改委:


信用信息是信用融资的基础,为了进一步提高信用信息核算共享的质量,我们将重点关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扩大范围。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实施方案》,提出重点核算金融企业急需的14类、37类信用信息。在全面完成之前的会计任务的基础上,根据金融机构对公司信用信息的信用信息需求,本次《实施方案》提出了17类、37类信用信息的新会计,明确了会计共享的具体内容和方法。这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我们将根据需要及时更新信用信息会计和共享清单,不断完善和优化清单,方便金融企业向业务实体提供信用融资服务。


第二,优秀的方法。对于已经在国家有关部门实现集中管理的信用信息数据,要加强“总对总”的共享,减少地方重复核算的工作量,提高信息共享的效率。目前,从国家层面来看,中国人民银行有信用信息系统,国家发展改革委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这两个平台是我国顶级的信用信息会计平台,未来会双向连接。现在信用平台已经向银行开放了。


第三,加强治理。加强数据质量协同治理,统一数据收集标准,完善信息更新维护机制,有效解决信息共享频率不足、接口调用容量不足、部分公共事业信息共享不足等问题,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重新评估。国家发改委将率先及时评估各地及相关部门的信用信息共享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数据质量,用优质信用数据治理激活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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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小企业贷款融资,权威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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