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份密集出台重要政策,释放什么好处?
九月的第一天,政策继续发力。
据中国人民银行9月1日报道,从9月15日起,外汇存款准备金率从目前的6%下调至4%。
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当前经济运行面临新的困难和挑战,主要是国内需求不足,部分企业经营困难,重点领域风险隐患多,外部环境复杂严峻。会议进一步要求,要利用好政策空间,找准使力方向,扎实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共中央政治局大会定调后,8月,国务院和各部门密集出台多项重要政策,持续释放利益,重点推动经济运行持续改善。
01
个税优惠
八月份,个税方面出台三项优惠政策,促进人均收入增长。
一是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护理、儿童教育、赡养父母等三项税收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提高这些特殊的附加扣除标准,聚焦“一老一小”,有助于进一步减轻家庭养育和赡养的负担,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也有助于提高居民的消费意愿和能力。
第二,年终奖税收优惠政策将持续实施至2027年底。
居民个人每年获得一次性奖金。符合要求的,不计入原综合收入。按照公告,应附上每月转换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并按年度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的金额独立计算纳税。
第三,符合有关条件的居民可以免于办理综合所得税汇算清缴。
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收入,年综合收入不超过12万元,需要结算缴纳税款的,或者年度结算缴纳税款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结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
由于税收制度更加科学规范,老百姓的钱包更加鼓鼓的,消费自信也会更加充分,获得感也会更强。
02
住房新政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适应中国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当调整和完善房地产政策。8月,出台了许多关于保障性住房、住房信贷和公共租赁住房的政策。

首付比例降低。对于贷款购买商品房的居民家庭,首套商品房商品房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20%,第二套商品房商品房商品房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
降低存量抵押贷款利率。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人可以向承贷金融企业提交申请,金融企业新发放的贷款将用于更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个人住房贷款。新贷款的利率水平由金融企业和贷款人自主协商确定。
实行“认房不认贷”。当居民家庭(包括贷款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房时,如果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没有成套住房,银行金融机构将按照首套住房执行住房贷款政策,无论他们是否已经使用贷款购买了住房。作为政策工具,该政策被列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择。九月一日,北京、上海宣布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措施。
居民购买住房的税收优惠。从2024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在现有住房出售后一年内在市场上再次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将对现有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进行退税。
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条件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从当地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增值税对经营公共租赁住房获得的租金收入免征。
虽然多方面的政策针对的是不同的人群,但目的是降低居住成本,更好地满足刚性和改善住房需求。
03
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个体户利好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有效改善民营企业的发展环境。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了28项具体措施,重点是促进公平准入、加强要素支持、加强法治保障、提升企业服务、营造良好氛围。
在遇到问题时,《若干举措》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明确“谁来做”,让民营企业明白“该找谁”。
同时,《若干措施》侧重于公司强烈反映的四种情况,审查招标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分类政策促进了公司取消“一件事”的改革。将建立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为和经典案例的面试通知制度。聚焦业务主体的需求和关注,分批分阶段推出有目的的优化业务环境的政策措施。
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同时,针对小微企业、个体户和企业家,一系列减税、减费政策不断完善。
个体工商户个税优惠、一般纳税人、小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六税两费”、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优惠、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优惠等四项阶段性政策,在优化完善、增加支持的基础上,统一持续实施至2027年底。
一般纳税人减免增值税、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利息税收优惠、为小微企业等群体提供融资担保的税收优惠、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贷款协议的税收优惠、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风险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优惠等六项阶段性政策持续实施至2027年底。
04
增强投资信心
为了激活金融市场,增强投资者信心,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证券交易印花税自2023年8月28日起实行减半征收。
中国证监会充分考虑当前市场形势,完善一级、二级市场逆周期调整机制,合理掌握IPO、再融资节奏作出安排。充分考虑市场关注,认真研究评估股份减持制度,对有关方面进一步规范减持行为作出要求。
与此同时,颁布了多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包括个人投资者转让或拥有创新企业存托凭证,给予个人税收优惠;境外个人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石油等商品期货品种获得的收入,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获得的内地个人投资者的转让收入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获得的转让收入,继续暂免个人所得税等。
与此同时,在吸引外商投资方面,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强外商投资的意见》。
《意见》提出了提高外资质量、保障外资企业国民待遇、持续加强外商投资保护、提高投资运营便利化水平、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完善外商投资推广方式等6项政策措施。,从而营造社会化、法制化、国际化的一流商业环境,更加有效地吸引和应用外商投资。
一系列政策密集出台,将有效固本培元,持续推动经济运行持续改善,内生动力持续增强,社会预期持续改善,风险隐患持续解决,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合理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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