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发布指数基金开发指导

商界观察
2023-08-11

中国证券网讯上证报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8月10日消息,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数基金开发》(以下简称《指数基金开发指引》)的相关条款,以提高指数和指数商品对投资者需求和国家战略的响应速度,丰富优质产品供应,激发资本市场活力。现在就发布了。

 

详细如下:

 

首先,R&D非宽基股指产品所需的指数发布时间从6个月缩短到3个月。《指数基金开发指引》第四条修改为:“基金管理人拟开发指数基金并在本所上市交易的,其目标指数为非宽基股指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目标指数的成分证券数量不少于30只;

 

(二)目标指数单一成份证券权重不超过15%,前五大成份证券权重总比例不超过60%。;

 

除符合我国战略和产业政策的指数外,目标指数发布时间不少于3个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符合我国战略和产业政策;

 

(四)过去一年,权重占90%以上的成份证券日均成交额位于其所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前80%。

 

上述宽基股指是指选择范围不限于特定行业或投资主题,反映某一市场或某一规模股票表现的指数。宽基股指不受上述限制,但原则上单一目标指数的股权重量不超过30%。

 

基金经理申请开发债券指数基金,其目标指数应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要求,利率债券(含国债、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券)指数基金不适合上述要求。

 

中国证监会批准或注册的指数基金在本指导实施前不适合本条。”

 

第二,修订后的《指数基金开发指引》全部再次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导第一号-指数基金开发(2022年修订)》于2022年5月18日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2022〕同时废除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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