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启动防洪四级应急响应

商界观察
2023-08-03

有关防洪四级的启动

 

应急处置通知

 

省防指挥领导小组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大庆、鸡西、七台河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根据气象局的预测,8月2日至4日,我省南部地区发生大雨,局部暴雨,东南部降水持续时间较长,具有一定的极端性。强对流天气,如同时降水和短时强降水,在局部过程中累计降雨量高达2500。~310mm,最大小时雨强40。~60毫米,加上最近的强降水过程,松花江的主流全线可能会发生5-10年的洪水过程,松花江和嫩江的部分支流可能会发生10-20年的洪水过程,暴雨区的一些中小河流可能会发生较大的洪水,一些河流可能会超过保证水位。

 

根据《黑龙江省防汛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经省防指领导同意,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将于8月1日17:00启动防洪四级应急响应。要求市、县(市、区)各防洪责任人迅速到位,高度重视洪水的发展,加强会议判断,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实施防御应对策略。强降水期间,要加密监测预报,加强短期预警发布,落实基层负责人“回应-反馈”机制,提前采取“关闭、停止、撤回”等措施,确保人员人身安全。要全面组织开展洪水灾害风险隐患再排查、再整治行动,做到图对未萌、虑对无。要密切关注超警超保堤段和中小水库,加密巡堤(大坝)检查频率,与各种紧急力量保持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围绕重点区域和薄弱点,实现抢险、抢险、抢险、抢险,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确保全省汛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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