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法院干警着装规范指引第三期:审判制服篇
8分钟前
审判制服着装要求
前言
规范的着装是法治文明的直观展现,是司法公信力的外在体现,更是法院干警职业身份与形象的核心标识。为严明司法工作纪律,明确干警着装行为准则,树立人民法院公正威严、整齐统一的职业形象,我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着装管理规定,系统梳理审判制服、司法警察警服的穿着标准、配饰佩戴要求、适用场景与纪律规范,细化仪容仪表、着装禁忌等具体要求,引导全体干警以规范整齐的着装展现司法威严,以严谨正派的作风维护法庭秩序,以恪守职业操守的自觉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公众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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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着春秋审判服、冬季审判服时,上身内搭白色长袖制式衬衣,系好法院专用制式领带,衬衣下摆需要全部扎进裤腰内。领带的下沿位置应当大致与皮带扣齐平。
08
法官袍的穿着要求严格依照《人民法院法官法袍穿着规定》执行。
法官在以下场景必须穿着法官袍:
(一)在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案件;
(二)出席法官任命仪式或者授予法官等级仪式。
法官在下列场合可以选择穿着法官袍:
(一)出席重大外事活动;
(二)出席重大法律纪念、庆典活动。
除上述明确列出的场合外,法官不得在其他场合穿着法官袍,非法官人员在任何场合都不允许穿着法官袍。
法官袍应当妥善保管,日常穿着使用中要始终保持整洁平整。
原标题:《庆阳法院:干警着装规范指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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