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短剧“盗脸”乱象:谁在窃取我们的肖像权?
从易烊千玺、迪丽热巴、杨紫等知名艺人,到《桃花簪》中被“盗脸”的普通网友,近期数十起AI短剧侵权事件集中爆发,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人们突然意识到:在AI技术快速发展的当下,任何人的肖像都可能被悄无声息地盗用。
明星成为AI“盗脸”的主要受害者,多家工作室发布维权声明。2026年4月5日凌晨,易烊千玺工作室发布声明称,部分网络平台传播未经授权使用其肖像生成的AI剧集,易烊千玺未参演相关剧集,也未授权第三方进行AI合成,工作室已委托律师维权。据网友反馈,《午夜公车:她捉诡超凶!》《骗我投个好胎?行,你们别后悔》等AI短剧的主角与易烊千玺高度相似,声音也极为接近,其中一部短剧的热度值接近7500万。

4月6日,张婧仪、龚俊、邓为的工作室也相继发布抵制AI短剧侵权的声明。张婧仪工作室表示,网络平台出现未经授权使用其肖像制作的短视频及AI剧集,已委托律师进行证据保全和维权;龚俊工作室强调,采用AI合成技术使用其肖像制作剧集构成侵权,要求相关主体立即停止传播并下架视频;邓为工作室则称将依法追究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据不完全统计,4月5日至8日,易烊千玺、邓为、龚俊、李沁、张婧仪、檀健次等十余位艺人通过工作室发布声明,要求下架侵权短剧。


在此次集体维权之前,法院已对AI换脸侵权作出司法回应。2026年3月2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迪丽热巴起诉短剧制作方和播出平台AI换脸侵权案作出判决。法院认定,短剧制作方擅自使用深度合成技术生成与迪丽热巴高度相似的形象,侵害其肖像权;播出方未尽合理审查义务,需承担相应责任。此案首次确立“可识别性”为肖像权侵权的核心判定原则:只要AI生成形象在面部轮廓、五官特征等细节上与自然人高度相似,足以让公众识别为特定对象,即构成侵权,无需完全复刻原貌。
同日,#曝AI短剧使用杨紫的脸#登上热搜。有网友称AI短剧《重生后,我成了娘亲的守护神》第14集开头疑似使用杨紫的脸。
杨紫工作室发文称,某作品未经授权利用AI换脸、深度合成技术使用杨紫肖像制作并传播视频,严重侵犯其合法权益,工作室已取证并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
普通民众也难逃“盗脸”困扰,维权难度较大。2026年3月,网友“白菜汉服妆造”和模特“七海”表示,她们的照片被AI短剧《桃花簪》擅自使用。“白菜汉服妆造”的照片被用于饰演一个“身材短小粗胖、游手好闲且好色”的丑角;模特七海则被塑造成满脸麻子、辱骂殴打女性、虐待动物的反派角色。七海称,脸部形象是其职业核心资产,该剧对其职业生涯造成严重负面影响,但截至发稿,制作方未道歉或赔偿。

侵权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在于低成本与高收益的严重失衡。业内人士透露,4人团队5天可量产80集AI短剧,无需演员,仅需几部手机,侵权门槛低但收益高。制作方无需支付片酬或获得授权,只需下载几张高清照片即可合成逼真的AI演员。而被侵权者维权面临诸多困难:AI短剧数量多、分发渠道分散,权利人可能不知情;侵权账号制作方身份隐蔽,胜诉后也难以执行。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景健指出,侵权风险成本与收益不匹配是“盗脸”频发的根本原因。
“可识别即侵权”是明确的法律红线。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三庭庭长颜君表示,判断AI合成内容是否侵权的核心是“一般社会公众或相关领域公众能根据五官、轮廓等形象或音色、语调等声音特征识别出特定自然人”。北京中盾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尹超解释,人脸信息属于生物识别信息,是敏感个人信息,处理此类信息需取得个人单独同意。
面对AI“盗脸”乱象,仅靠个体维权难以解决问题,需法律监管、平台治理、行业自律形成合力,构建全链条治理体系。
李景健律师指出,若AI短剧是平台自制或存在深度合作,平台与制作方需承担共同责任;平台对明显侵权内容需尽审核义务。有评论认为,平台一味下架侵权内容,是技术难题还是舆论应对手段?这场肖像危机并非技术失控,而是监管、责任和底线的缺失。
4月6日,红果短剧发布《关于持续治理AI短剧素材违规使用行为的公告》,打击违规使用、无授权盗用等行为。数据显示,今年第一季度该平台下架违规漫剧1718部,近期核查1.5万部AI短剧,处置违规作品670部。平台表示,对情节严重、反复违规的内容和出品方将采取下架、封禁、终止合作乃至法律追责等措施。
2026年4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未经特定自然人同意不得提供可识别其身份的数字虚拟人服务,使用敏感个人信息建模需取得单独同意,为打击“AI盗脸”提供法律依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要求自2026年4月1日起,所有AI生成短剧需依法备案,未经备案不得上线。此外,豆包旗下视频生成模型于2026年2月收紧,禁止生成明星等真实人物肖像、视频和语音,上线关键词拦截、人脸比对与内容审核机制。

遏制AI短剧侵权需多方面努力:国家加快专项立法,细化版权归属、肖像权保护、审核义务、惩罚标准,明确合规边界,引入惩罚性赔偿提高违法成本;平台承担审核责任,建立全流程管理机制;行业加强自律,建立合规标准,形成尊重知识产权的共识;同时降低维权门槛,完善援助机制,让普通民众维权有门。
技术应服务社会,而非突破底线牟利。AI短剧“盗脸”侵权的本质是规则薄弱、缺乏敬畏。每一次未经授权的“换脸”都是对人格尊严和法治精神的践踏。只有以严格法律划定技术边界,以有力监管压实责任,以严厉惩治震慑侵权,才能让AI技术在法治轨道上发展,既释放红利,又守护人格尊严与原创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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