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法院以案释法:严守酒驾红线 筑牢安全屏障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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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维系着万千家庭的幸福,是平安建设与法治建设的关键组成部分。每一起酒驾醉驾事故,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更可能引发无法挽回的人身伤害,给多个家庭带来难以承受的痛苦。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通过司法裁判为交通安全敲响警钟。


案情回顾


2025年12月6日,被告人王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吉林省永吉县口前镇某路段时,追尾前方同向行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导致双方车辆受损。经公安部门认定,王某对本起事故负全部责任。司法鉴定中心检测显示,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90.80mg/100ml,远高于80mg/100ml的醉酒驾驶标准,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审理过程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以惩处。考虑到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悔罪,法院依法判处其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法官提醒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不可触碰的法律红线,更是保障自身与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基本准则。在此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务必强化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坚决摒弃侥幸心理,自觉抵制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等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初审:杨琪阁


复审:刘乃萌


终审:王涌波


原标题:《永吉法院:汲取事故教训 筑牢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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