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分心玩手机致重伤索赔300万,法院判自担七成责任
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心不在焉玩手机,不慎撞上路边翘起的排水沟盖板,最终摔成植物人。这起事故的责任究竟该由谁来承担?近日,北京房山法院对这起因撞上路边翘起排水沟盖板引发的索赔案件作出了判决。法院认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存在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需自行承担70%的责任。
2023年10月,孟某骑着电动自行车行驶到房山区某路段时,车辆前轮与路边翘起的排水沟盖板发生接触,导致孟某摔倒受伤。
经过司法鉴定,孟某因事故造成四肢瘫痪,伤残等级被评定为一级,已经完全失去了语言功能和自主行动能力,日常生活与医疗护理都需要完全依赖他人。孟某先后被转至多家医院接受治疗,总共花费了50余万元的医疗费。
某路政养护公司负责该涉案路段的养护工作。在与该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没有结果后,孟某的家属将路政养护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00余万元。
孟某家属认为,翘起的水沟盖板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而路政养护公司作为负责涉案路段日常养护作业的单位,没有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路政养护公司则表示,设置水沟盖板的目的是排水,并非供人通行,翘起的水沟盖板位于路边,不会影响道路的正常通行,公司自身不存在侵权行为;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已经明确说明,违法驾驶是导致孟某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所以孟某应当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承担全部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事故发生时,孟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本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却偏离车道行驶到路边排水沟处,而且没有佩戴头盔,还存在操作手机分散注意力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法院认为,孟某作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有安全驾驶的义务。他不顾安全驾驶规则,存在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路政养护公司作为涉案路段的实际日常养护单位,没有及时处理水沟盖板翘起带来的安全隐患,存在一定过错。
最终,法院判决孟某对本案的损害后果承担70%的责任;路政养护公司承担30%的责任,并赔偿孟某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00余万元。
风险防范意识,是交通参与者在路上的“隐形安全带”。在这起案件中,骑行过程中没有依法佩戴头盔,还分散注意力操作手机,是导致孟某受伤的主要原因。法官提醒,在参与公共交通时,每个民事主体都必须对自身安全负首要责任,绝对不能存在任何侥幸心理。尤其是对于“肉包铁”的非机动车驾驶人来说,更要清楚个人防护(头盔)、规范行为(专注)和风险预判(观察)这三者缺一不可,它们共同构成了安全行驶的基石。
法官还提示道路养护单位要以这起案件为鉴,不断加强风险识别能力,将职责提前,主动排查安全隐患,及时修复像“翘起盖板”这类公共道路设施,提高公共道路设施管理体系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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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骑车玩手机摔成植物人,家属向路政索赔300万,网友吵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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