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医保局发布2026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指南
大连市医保局近日发布2026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指南,对大病保险的相关政策、报销标准及理赔申请等内容进行了详细公告。
什么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为参保人员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提供进一步保障的制度,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与延伸。参保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时无需额外缴费,自动获得大病保险资格,且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实现“一站式”结算,无需额外申办手续。
温馨提示
大病保险责任期间与基本医疗保险一致,若参保人不再享有基本医保保障,大病保险待遇也同步终止。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理赔部分
保险有效期内,参保人在大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规定的门诊治疗或异地就医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符合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支付范围,不含医疗服务项目超出医保支付标准部分),经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后,个人累计负担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即为大病保险理赔部分。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
2026年普通参保人员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24900元;10种儿童血液病、实体肿瘤患儿及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成员)等困难群体的起付标准为12450元,起付标准按年度累计计算。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分段标准及支付比例
● 普通参保人员分段标准及比例
1. 理赔部分0至5万元(含5万)的部分,支付60%;
2. 5至10万元(含10万)的部分,支付65%;
3. 10万元以上的部分,支付70%。
● 特殊群体支付比例
10种儿童血液病、实体肿瘤群体及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成员)的支付比例为70%;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体支付比例为75%。
● 高值药品支付比例
门诊享受高值药品待遇的城乡居民,超过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购药费用,由大病保险按基本医保规定标准继续支付,高值药品个人自付部分不计入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累计。
● 苯丙酮尿症支付比例
苯丙酮尿症患儿在定点救治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诊疗和特食门诊费用,不设起付标准,大病保险按70%支付。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赔偿额度
2026年普通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年度最高赔偿限额为40万元;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的困难群体不设封顶线。2025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2026年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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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左莹
资料:市医保局
原标题:《关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市医保局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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