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松控股张劲一审获无期 200亿理财暴雷案迎阶段性结局
曾被誉为“广州第一民企”的雪松控股,其实际控制人张劲的案件迎来一审判决。
据财新报道,2月1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劲因相关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同受审的还有雪松控股的7名高管,他们也分别获刑:李婵娟14年,范佳昱12年,卢松峰5年,赵斌6年,刘某6年,李楠7年,刘湖源6年。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主体雪松控股也被判处11亿元罚金,这样的判罚在同类案件中较为罕见。
此外,雪松控股的关联公司ST雪发也于当晚发布了相关公告。

回顾整个事件,2021年雪松控股的理财产品开始出现陆续逾期或违约的情况;2022年1月,雪松控股承认无力支付理财产品利息;2023年5月,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发布通告,称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雪松控股下属的圆方投资等公司已被立案查处,公安机关对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2024年10月,该案被提起公诉;直至2026年2月10日一审判决结果出炉。

这场历时超过四年、由曾经的“广州第一民企”引发的200亿理财暴雷风波,终于迎来了一个阶段性的结局。不过,这很可能并非最终结果。
从张劲的量刑情况来看,雪松控股被定性为集资诈骗。据了解,目前雪松案仍有约200亿元资金未能兑付,涉及投资人约6800人,平均每位投资人涉及金额约294万元。
庭审期间,张劲曾表示,按照现有资产变现计算,能给投资人的兑付比例大约为3%。这意味着投资人每投入100万元,大概只能拿回3万元。

此前庭审中,张劲承认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坚决否认集资诈骗罪,他辩称自己只是想把企业做好,没有诈骗的故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区别在于,集资诈骗罪的刑罚更为严重,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检方指控雪松控股通过虚构底层资产、虚假宣传等手段,累计非法募集数百亿元资金,其中84亿元被张劲控制并用于个人挥霍、偿还债务等,存在明显的非法占有目的。而张劲则辩解称,自己的资产与公司资产“高度混同”,检方所说的“小金库”支出相当一部分属于公司“投资”,并非挥霍,只是投资失败。

因此,不排除一审结束后,张劲等19人会提出上诉,进入二审程序,二审结果将影响最终判决的执行。
有意思的是,张劲等人被判刑的消息传出后,ST雪发的股价连续涨停了三天,资本市场似乎将雪松案的阶段性落定视为利好消息。然而,张劲被捕后,雪松发展便陷入困境,不仅被实施ST处理,最新的业绩预告显示仍处于巨额亏损状态,距离退市可能不远了。


张劲被判无期徒刑后,不少人也关注起许老板的结局。许老板被抓时,公告称其因涉嫌违法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但具体涉及的罪名目前尚不明确。
从已公开的信息分析,许老板可能涉及三个方面的犯罪:一是企业运营过程中的犯罪,如合同诈骗、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二是恒大财富在吸收存款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三是转移资产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洗钱罪。

张劲于2023年5月被抓,2026年2月被判罚;许老板2023年9月被抓,其判罚结果或许也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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