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三优】莒南法院:“府院联动”机制显成效 行政争议案件实现“止争”

府院联动凝聚合力
全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原本以为这两起工伤纠纷得‘拉锯’很久,没想到法院联合多个部门参与调解,不仅理清了责任,还彻底解决了赔付问题,真是帮我们企业卸下了两个大包袱!”
1月15日下午,某劳保用品有限公司负责人丁某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紧紧握住莒南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程立东的手激动地说。
这是莒南法院运用“府院联动”解纷机制,成功化解行政争议的鲜活案例。
联动多方力量
在诉讼中化解纠纷

2022年,某公司租赁某劳保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劳保公司”)场地开展经营。
经营期间,该公司员工张某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另一员工韩某在工作时左前臂被搅拌机挤伤。
人社局认定劳保公司为用工主体,确认两人所受伤害属于工伤。
劳保公司对该认定不服,以自身并非实际用工主体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工伤认定。
莒南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件脉络,倾听各方诉求,准确发现劳保公司的认知偏差,并与县人社局对接,厘清争议核心。
由于各方分歧较大,调解工作曾一度陷入僵局。
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莒南法院启动“府院联动”定分止争机制,牵头组织县司法局、检察院、人社局召开专题座谈会,共同分析研判案件,从多个维度进行释法说理,明确劳保公司的责任以及员工的权益保障诉求。
最终,在劳保公司的会议室里,张某、韩某与某公司达成赔偿调解协议,劳保公司认可了责任认定并撤回起诉,两起行政争议得到圆满解决。
抓好前端工作
在争议未发生时做好预防

为减少行政争议案件数量,近年来,莒南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积极推动与行政机关的协同联动,大力开展案例研讨、政策解读、行政审判与复议同堂培训、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等活动,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案件的产生。
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
通过多种举措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下一步,莒南法院将牢记“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让“民告官”案件也能实现“化干戈为玉帛”“化戾气为祥和”,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编写:邹旭 曹龙飞
审核:赵顺前
终审:汲传国
END
原标题:《【三强三优】莒南法院:“府院联动” ,让行政争议案件“止争”!》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




